第四节 纪律检查
第四节 纪律检查
一、组织机构
1985年3 月21日,经农场临时党委批准,任命王正伦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孙玉珍为
纪检委纪检员。
1986年9 月24日、1989年3 月7 日,农场党委分别召开了第一届、第二届全体党员大会,
选举了杨光、周建荣、葛贵、谢协德为纪检委委员,王正伦为纪检委副书记。
1991年3 月12日,王正伦调出,孙金堂任副书记。1992年3 月18日,孙金堂病故。同年4
月,任命周兴武为纪委副书记。
1993年2 月10日,建三江管局党委任命谢协德为农场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同年3 月
25日,周兴武调出,因机构改革,成立纪审部,任命贾福为主任,吴中秀为副主任,其职责为
纪检、监察、审计。
1994年4月7日,农场党委任命吴中秀为纪委副书记兼监察科科长。
二、党纪党风党性教育
1986年,纪委协助党委对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学习了《关于党
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章》。在学习的基础上,举行了两次“闯十大难关”报告会,还
进行了反骄破满、艰苦奋斗、理想和形势教育。1986年底,对全场各支部进行党风状况大检查,
评选1 个先进党支部,14名优秀共产党员,比较突出的有基建办主任李玉坤,第一作业区主任
王常忠,第二作业区主任陈东学。通过党风检查评定,党风根本好转的有11个支部(共13个支
部),占84%;基本好转的支部有2 个,占16%。
1989年,协助党委起草下发了(1989)7 号文件,题目为《关于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化的规
定》。做出十项办事公开化的规定:一是落户公开;二是实行招收工人公开;三是实行录用招
聘干部公开;四是实行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公开;五是实行评议党员公开;六是实行救济
困难户公开;七是实行住房分配公开;八是实行计划内生育二胎和超生罚款公开;九是评定技
术职称公开;十是实行场区规划管理和处罚公开。推行办事公开化制度后,提高了机关工作的
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对热点问题看得见,摸得着,方便了群众对职能部门的监督。
1993年4 月,根据管局《全局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清理内外欠款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
神,于4 月28日起草制定了《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关于专项清理内外欠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
文件中规定了清理范围和原则,制定了清理方法与步骤,成立了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
室,由贾福任主任,并下发了各单位内外欠款回收指标数。
清欠工作从4 月28日启动,到11月底结束。全场应收欠款总额为223 万元,计划清收93万
元,已收回155.6 万元,完成清欠底数的70%,完成计划的 167%,较好地完成了内外欠款清
收工作,从而缓解了农场资金不足的问题,保证了农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转变了纪
委机构单独查办案件的职能,拓宽了纪委机构为改革开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路。
1993年11月,为了把中央和省委《关于近期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上级要求,
农场党委制定下发了正1993]5号文件,题为《近期反腐败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中确定了
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要求、实施方法,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陈东学和场长
翟永生担任。反腐败斗争办公室设在纪审部,贾福担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反腐败斗争,提高了
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认识,能够自觉、严格地要求自己,使廉政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查案情况
从1985年3 月份配备了纪检干部以来,纪委工作从抓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入手,以教育
为主,以端正党风为重点,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促进了农场党风的好转。
1986年至1994年4 月底,共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起,其中查否5 起,查实给予党纪处
分的4 起;给予党纪处分的4 人,其中科级干部3 人,队级干部工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建
议行政撤销行政职务1 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 人,党内警告处分2 人。查处用假运费购
大米,为职工扩大福利的集体谋私案1 起,共3 个单位。几年来,收缴违纪费用金额47,257.40
元,从而严肃了纪律,为农场挽回了经济损失。
在查案的过程中,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20字
方针对待每一起案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主的方针,对于在全场范围内有教育意义的
案件,及时写出通报,从而达到处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教育了广大干部。
四、案卷归档
案件调查处理后,本着为农场和本人负责的原则,注重将在办案中所形成的材料按要求归
档。建场以来所处分的党员和干部案件,查清、查否的案件,以及信访原材料都分类装订存档,
为今后的纪检工作积累了宝贵的材料,也为历史留下了真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