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权机构第一节 公安 一、机构沿革
1985年3 月,农场成立公安机构——派出所,隶属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领导,建交警中队,
队长王晓平。
1990年2 月,孙玉军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同年7 月,王晓平调离,段佐纯任交警中队队长。
李丽任政股股长。
1994年5 月,段佐纯任公安分局教导员兼交警中队队长。
二、发展概况
公安分局的前身是1985年3 月组建的派出所,当时农场正在建设中,各地施工队伍大批开
进。派出所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实施细则》等文件。
1986年6月,派出所扩建为公安分局。
1989年3月,经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批准成立交警中队。同年12月,成立巡警中队。
1991年1月,分局购进消防车一辆,配备驾驶员一人,同时兼交警工作。
1993年,分局工作人员增加到11人。
三、社会治安
由于施工队伍大批涌进,高峰时期一年外来施工人员达3000人左右,造成农场的治安比较
混乱。农场针对施工队伍的涌进和建筑施工材料露天存放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公安分局的首要
任务是做好安全防范和外来人员管理。其次,施工队伍成立治安联防队,签定安全防范责任状,
真正做到“群防、群治”。公安分局坚持贯彻“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保证了农场社
会治安的稳定,使建场初期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为农场的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
作用。
历年各类案件统计表
四、户籍管理
1、户口管理
本场户口隶属于抚远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结合农场的
具体情况,农场又增添了部分规定,公安分局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和农场规定严格办理迁出、迁
入、出生、死亡等手续。为加强户口管理工作,分局制定了户籍民警岗位责任制,建立了户政
基础工作一览表和户政管理目标,年年公开全场的迁出、迁入人员,增加户口管理工作的透明
度。
2、身份证管理
本场的居民身份证由抚远县公安局签发。1986年农场第一次办理居民身份证,共有720 人
办证。1992年为538 人办理了居民身份证,两次共办证1258人。临时身份证由抚远县公安局签
发,92年有28人办理了临时身份证,93年有2 人办理了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