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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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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界[1989]第2号

关于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土地使用界线的批复

抚远县人民政府:

抚政呈[1989]28号文件及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土地划界成果报告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审查
同意,批复如下:

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北部与前哨农场、前锋农场以五十干、四十八干为界;西部与前锋农
场以规划的四排干、二道河改道规划的河道为界;南部、东部与八五九农场以二道河、别拉洪
河为界。各相邻用地单位,要按在《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土地使用范围平面图》上盖章认定的
土地使用界线进行落实(见报件附图)。

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使用国有土地总面积为798328亩,其土地使用界线受法律保护,未经
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准改变权属关系。由抚远县人民政府发给《土地证》。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

一九八九年八月一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佳木斯市政府、佳木斯市土地管理局,省农场总局、建三江农场管
理局、前哨农场,抚远县土地管理局,二道河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