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场初期 一、组织建场
1960年6月13日,省公安厅派慕景祥、张军带龙镇农场和北安新生机械厂的36名职工及部
分劳教人员,来到长水河农场(现第二生产队)。人员主要有押送劳动教养人员的公安干警、转
业官兵、支援劳改农场自勺地方干部及招聘来场的工人。广大职工克服了生产生活中各种困难,
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为劳改农场的初建立下了汗马功劳。特别是从关内调来的干部及转业官兵,
有的未曾见过雪,也都经受住了-40℃严寒的考验。他们服从组织分配,安心边疆工作,经过
多年锻炼都成为农场建设的骨干。
建场初期,正是我国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部分人吃不饱,加上生产、生活、医疗条件不
好,气候恶劣,部分劳教人员很难适应新的条件。因此,有些得病死去,甚至个别干部也退场
或调转。但绝大多数人服从组织分配,为建设长水河贡献了终生。
劳改农场既是专政机关,又是生产单位。对外称农场,对内称劳改支队。办场的方针是
“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并一直遵循到60年代末,劳改农场全部犯人调出为止。
长水河农场建制是县团级,设政委1人、副政委1人、支队长1人、副支队长数人。管理机
构有政治处及管教、生产、财务、计统、畜牧、基建、供销等部门。支队下设大队(即分场)、
中队 (即生产队),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
刚一建场时,农场的任务是接管劳动教养人员,包括后期调入的犯人,他们既是改造对象,
又是主要劳动力。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拖拉机较少,主要靠人力和畜力。40多人拉一台双轮
单铧犁,20多人拉一台播种机是常事,运输也常常是人担马拉。
建场初期,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拖拉机等动力机械很少,生产作业主要靠人和畜力,不
讲标准化作业,良种使用、科学施肥等都谈不上,延误农时是经常的。经营方针与企业不同,
生产处于第二位,加之交通不便,与外界的交通运输夏天靠马车、冬天靠大爬犁。
当时全场耕地面积21118亩,6个中队,总户数415户,总人口数1631人,职工总数700人,
总产值160万元。1961年经营亏损110.1万元,1962年亏损117.4万元,1963年亏损63.3万元,
1964年亏损135.7万元。
二、农场扩建计划及实施
到1963年,长水河农场的土地面积、经营规模、人员配置等基本定型。在党中央提出的
“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方针指引下,长水河农场全面建设开始有了长足的发展,1963年农场
进行扩建。当时农场界西与二龙山农场接壤,东至王老好河。1963年6月,冯国坤来场任支队长,
根据上级的批示精神,向农场界(王老好河)以东勘察,了解了界东尚有大片可以开垦的荒山。
经上级批准,决定向东发展。当时计划建设3个农场,一个是长水河农场,土地面积24万亩;
一个是中部讷谟尔农场,土地面积37.7万亩;第三是东部的南北河农场,土地面积36万亩。
这三个农场总土地面积98万亩。
根据当时的人力物力及交通不便等情况,以上规划定为两个发展阶段。由西向东依次递进
开发,先建长水河农场,以它为基地,组建讷谟尔农场,最后建南北河农场,从1963年开始到
1968年,利用5年时间建成。总计建17个分场。经过大家提议和农场党政领导的研究,决定将
场部建在东山,也就是现在的场部。
由于上级的重视,场领导工作有方,虽然三个农场的计划未能最终实现,但开荒面积如期
完成,到1968年,农场已经初具规模,有汽车6台,各种拖拉机113台,耕地224 199亩,粮豆商
品率达到54%,当年上交粮豆9 394吨。
三、公路建设
交通是发展经济的命脉,长水河农场建场开始就面临这一首要问题。农场距北安有60公里,
解决公路建设问题是农场当务之急。
建场初期,由于没有公路与外界相联,交通运输极为不便。自农场向西40公里,可经设在
二井的北安农场(现二龙山农场五分场),由北黑公路南行15公里抵北安县。在二井向长水河农
场约 16公里,有一处“转运站”。当初农场建设的物资就是首先由北安运抵转运站,然后再运
入农场。
1961年,经勘测论证,农场从三个方案中通过修改,确定了修建长北公路的第四个方案:
利用北安农场公路及二井至北安公路,由农场向西,经转运站与北安农场联结,修建一条公路。
此线有15公里路段需要新修。适值二井火车站建成通车,此公路的建设意义更为重大。
长北公路全长44公里,36公里是新修的,其中10公里山路是在路两侧挖个沟。转运站到场
部30公里困难也很大,有一半路段是塔头沟,由于无力清理路基,只能把沟填平。杂草、榛柴、
木头等不是修路的原材料也都填到路基上了,以至于路基不实,经常翻浆。尽管如此,经过两
年半的建设,长北公路于1963年10月通车,仍然是了不起的大事。
对场内公路选线的原则是:便利总场与各分场之间的联系,兼顾田间作业方便,工程量小。
由西向东为主干线,由南到北为支线,贯穿全场。场内公路到1967年总长达到140公里。
公路在当时还上不了等级,实际上也就是能够行车的土路,路面上垫些沙子。70年代末期,
场内公路的质量更差,很少有沙子。
四、加强经营管理
建场初,由于人员组成比较复杂,大部分是教养人员,劳动效率很低,农业基础设施差,
致使农场连年亏损。为了扭转亏损局面,解决劳动效率低的问题,1961年9月,农场实行了定
额管理及计件工资制,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潜力,
防止出工不出力,避免窝工、旷工现象发生,同时也为了使那些劳动教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劳动
习惯,促使劳教人员老老实实、主动积极地改造自己,农场还实行了“三结合”(工资、口粮标
准、个人表现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则采取领导评定、按月累计、分期鉴定的
办法。用劳动记录卡分别将当时的劳动成绩记录下来,根据当日的劳动效率评定粮食供应标准,
月末则按劳动记录上的记录,累计结果核算工资;在教养表现方面,则根据具体情况,定期鉴
;在工资方面是按劳分配,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对确实生
病或因公负伤而不能参加劳动者,适当给予照顾。对那些无故旷工、消极怠工者除了不得报酬
外,还要受到应得的处罚。
1960年和1961年,正是我们国家困难时期,国家在粮食问题上管得很紧,农场对粮食的管
理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口粮定量上,根据劳动强度分为四等:
一等:超额完成各种劳动任务的,每月定量26.5公斤;二等:完成定额任务量70%的,每
月定量25公斤;三等:完成定额任务量30%的,每月定量为23.5公斤;四等:未能完成定额任
务量 30%的,每月定量为22公斤;因体力弱或身体有病确实完不成定额任务量30%的人员,
经管教人员的批准,可以酌情考虑,按三等定量23.5公斤。
计件工资的计算办法是:
以月平均工资而得计件单价,每日完成量乘以计件单价则为日工资。
一级18元,八级32元,平均为25元(不加权平均)。
计件单价
日收入=日实际完成量×计价单价
出勤80%但月收入还不足20元者,按20元支付;对出勤率达到60%的,而其月收入尚达不
到18元者,按18元支付;对出勤率达到40%,但月收入平均尚达不到8元的,农场按生活补助
费办法,发8元生活费。
对工具也加强了管理。当时规定:凡从公家领的各种工具,都不得损坏或盗卖,如无故损
坏按价赔偿,并给损坏工具人员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