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工资管理
第九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劳动工资管理
农场的劳动工资管理始终坚持以全民所有制农业企业国家劳动工资制度为基础,实行
国营农场的劳动力管理、工资管理、定额管理、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农业劳动工
资管理办法。
农场通过各种渠道调入的劳动力,在管理形式上各有不同。教养人员以劳动教育为主,犯
人以改造为主,亲属工则列为长期临时工管理,其他均系国家劳动管理部门正式工人,列入国
家各级工资计划之内,由农场劳动工资科管理。农场职工的全民所有制正式工人身份虽然未改
变,但从1972年开始,根据国家规定,农、林、牧、渔四场职工、职工子女就业实行自然增长
管理,一般不调“四场”系统之外。如有特殊需要,调入单位还应有国家批准的增人指标或自
然减员指标。1984年总局下放劳动工资权限后,农场可以直接与省市联系调转。如调入城市的,
需到北安市公安局换城市户口、粮食关系。
1979年开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和深入,对农场职工子女就业政策,改变了由国家
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全民、集体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办法。从1980年开始,农场实行择优
录用职工子女,同时又积极支持和鼓励集体生产和个体劳动,广开就业门路。
一、机构沿革
刚建场时,劳动工资工作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由支队政治处代管。1971年7月农场组建劳
动工资料,科长高明。1985年12月科长王彦福,1986年3月劳动工资科由董文仁负责。场内劳
动工资一般都是由场长直接管,上级对口部门是管局劳资处。
二、劳动管理
建场30年来,总的职工变动情况:转业军人200人,支援地方建设70余人,支边青年来场
的有50余人,调出30余人;1968年大批接收各大城市的知识青年,到1975年累计达8 800人,
后来返城达90%以上;国家分配来场的大中专毕业生近百人,现继续在农场工作的不足20人;
劳动教养人员2 500人,于1962年8月20日大部分清理调出,留下就业20余人;劳改释放后就业
人员980人,大部分现已退休;由于知识青年大批返城,使农场劳动力严重匮缺,在这种情况
下农场从农村招来1 430人,称为“顶岗亲属工”,现有1 014人;安置农场职工子女就业3531
人,其中合同制职工1 470人。
劳动管理中还有一种形式,就是劳动定额管理。在1978年以前,基本是“大帮哄”。1978
年北安农场管理局根据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五定、五有试行方案》。“五定”就是定规
模、定任务、定设备、定人员、定资金消耗。“五有”就是生产建设有计划、管理有制度、开
支有标准、经营有核算、劳动有定额。这个方案的实行,对农场的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80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下发了《国营农场定员标准与劳动定额》和《劳动定额管理
办法》。农场劳资科依据这两个方案,在春耕、夏管、秋收等不同的生产环节中严格执行农场
下发的各种标准,从1980年起,每年年初,各单位根据农场下发的生产计划、定员标准进行定
员定编。
三、工资制度
农场从建场开始就执行等级工资制。农业工人实行七级标准。一级起点月工资32.00元,
级差是5.00元;农机或机械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一级起点月工资33.00元,级差5.60元,无地
区差别。国家干部、文教、卫生、技术员执行国家的统一工资标准。后来,在国家政策允许
的情况下,分行业、分工种地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标准也是以基础工资为基础,调动了广
大工人的积极性,劳动效率提高很快。计件工资多以重体力劳动为对象,如装卸工、制砖制瓦、
基建工人等。
浮动工资制。1981年,根据农场总局下发《包定奖生产责任制试行办法》,在管理人员中
实行了“浮动工资制”。浮动的比例各年度有所不同。有的年度浮动20%,有的年度浮动15%,
还有 10%的。这种浮动以外部分按月发给职工,浮动部分根据当年经营成果的好坏返还。
家庭农场。1984年兴办一次,由于管理不善加之隶属关系的变化,结果给农场造成很大的
损失,1985年取消。1988年再次兴办家庭农场,全场办起了1700多个家庭农场。实行“定额上
交、自负盈亏”的大包干形式,保留了原工资级别,叫做档案工资,做为退休时劳动保险待遇
的依据和调出时用。
四、工资调整
农场的工资调整同全垦区是一致的。在1974年以前基本没有调过资。执行的是十几年一贯
原工资制。1974年农场根据国务院(1971)90号文件、农林部(1973)32号文件精神,以及长农
(1974)25号文件《关于添平补齐工资升级的通知》精神,有58人升一级,21人升两级,添平补
齐15人。月增资额为599.90元。从1971年开始至1974年7月末止,共补发工资20 954.80元。
1977年进行低工资调整,对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18级以下的干部,和相当于4级工资
水平的工作人员,提级40%。这次全场提级人数为4 947人,月增资额26 782.70元。全场每个
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5.80元。
同年,根据黑劳薪字(77)165号文件《关于补齐1977年调整工资加强级差的通知》精神,
应补齐级差人数98人,月增加工资额为124.90元。
1978年对工作成绩优秀、贡献较大和提职后工作表现好,而工资又特别低的人员,进行一
次考核升级;对个别学徒工学习成绩特别优良的提前转正定级。提前转正和升级人数控制在职
工总数的2%以内。根据(78)劳薪字79号文件精神,全场共有140人升级,月增资额为946.80元。
1979年全国调资,根据国发(79)25l号文件精神,给全场40%的职工升一级工资。这次升
级人数达1 699人,月增资额为 11268元。
1983年根据国发(83)63号、劳人薪(83)365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职工进行调资工作。共有2 748
人晋升一级工资,月增资额为18 899.90元。其中有15名干部晋升两级工资。
1985年进行工资改革。因为农场由农垦企业改为劳改支队,是事业单位。所以根据企工改
(85)7号文件精神,升级人数为 5 265人,月增资额为78 975元。
1986年又由劳改支队改为国营农场,工资标准由事业转为企业标准。调资人数5 458人,月
增资额7 630元。
1988年4月,根据黑劳薪字(1988)89号文件、农总劳薪 (1990)5号文件精神,对部分专业技
术干部提高一级工资。
根据黑垦局发(1987)58号文件精神,农场对专业技术干部的职称工资几年未有兑现的,于
1988年4月全部总现,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989年在农场实施总局浮动转固定工资方案。
根据黑政发(1990)21号文件精神,自1989年10月份,对全场统调一级工资。
1990年10月,根据农总劳薪字(1990)17号文件精神,省内统调半级工资。
以上自1988年4月以后的五种调资情况,都是千1990年10月进行的,所以落实上级精神都
晚于文件下发的时间较长。一共调级人数达5 009人,合计月增资额为124 826元。
1991年10月企业调整工人序号和粮油提价变动工资标准 (工人由原来的六类第四种变为六
类第五种标准。干部每月加6元变为现在六类第四种标准)。变动工资标准的人数为4 255人,
月增资额为33 067元。其中调整序号人数4 003人。
事业升级概况:
1981年农场根据国发(1981)144号文件精神,对卫生、教育行业的部分人员升级。
教育部门升级人数221人,月增资额为1458元;卫生部门升级人数为97人,月增资额为993
元。
根据劳人薪(1988)2号文件、黑人联字(1988)15号文件和黑人联字(1990)22号文件精神,
给全场中小学教师中的10%提高一级工资。升级人数61人,月增资额为2 252.80元,自1987年
补齐。
按黑人联字(1990)3号和5号文件精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全场又有378人增加了
一级工资,月增资额为5 223.50元,自1989年补齐。
奖励晋级情况:
1984年根据农总劳薪(1984)57号文件精神,给职工总额的 3%人员升级。全场有61人荣升
一级,月增资额为488元。
1992年农场根据北垦局发(1992)3号、4号及国发(1984) 67号文件精神,给1989年职工总
数的2%、1990年3%的人长了一级工资,个别的给长了半级。总数达222人,月增资额为3022.50
元。
劳模浮动升级情况:
1990年,根据北垦发(1990)号“关于命名表彰双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劳动模范的决定”和
北垦发(1989)25号文件精神,14人向上浮动一级工资。时间从1990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
日期间。
1992年根据北垦发(1989)25号文件规定,农场给管局劳模向上浮动一级工资。时间从1992
年1月1日起至1993年12月 31日止。
管局级农机达标队浮动升级情况:
根据《长水河农场关于1990年度农机管理达标验收评定情况的通报》精神,对农场1990年
农机管理达标的各生产队的农机领导干部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共29人,时间从1991年1月1日至
10月31日期间。
1991年根据长垦场发(1991)42号文件精神,决定给在本年度管局评比验收农机达标的各生
产队农机管理干部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共48人;向下浮动一级工资2人。时间是从1992年1月1
日至10月31日止。
1987年对亲属工工资进行升级,人数达1100人,增资额为 13 750元。
离退休人员升级情况:
1989年退休人员调整偏低和发退补贴,人数达683人,月增资额为54 879.64元。
1990年10月,根据农总劳薪(1990)14号文件精神,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给已经离退休的
老工人、老干部提高了工资待遇,人数达373人,月增资额达7 114.12元;异地安置人数308人,
月增资额为7 459.27元。
1991年4月,农场根据黑垦局发(1991)30号文件精神,给部分离退休人员增加工资。离休
每月每人8元,退休每月每人7元。享受这次补贴人员662人,其中离休117人,退休545人。享
受补贴额4 716元,其中离休936元,退休3 780元。
奖金发放情况:
建场开始一直到1978年未曾发放过奖金。1979年,由于政策上的调整以及经营管理上的改
善,加之科学种田水平的提高,农场经济状况逐渐好转,效益上有所提高,开始发放奖金。
1979年全场发放奖金:152.78万元。
1980年全场发放奖金:47.6万元。
1981年全场发放奖金:47.6万元。
1982年全场发放奖金:19.7万元。
1983年全场发放奖金:25.9万元。
1984年至1986年因隶属关系的改变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经济状况不佳,未放发奖金。
1987年全场发放奖金:41.8万元。
1988年全场发放奖金:13.6万元。
1989年全场发放奖金:59.2万元。
1990年全场发放奖金:5万元。
1991年全场发放奖金:16.8万元。
1992年全场发放奖金:18.97万元。
五、劳动保险
1989年农场正式成立了社会劳动保险分公司,与劳资科合属办公,主要负责退休费统筹金、
职工待业保险金、合同制养老金等“三项基金”的收补缴工作,分公司配备了经理1人,由
董文仁担任,财务工作人员2人。几年来,长水河农场社会劳动保险工作进展较快,受到上级
有关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好评,多次在管局召开的社会劳动保险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并打印成
材料下发到各基层分公司。
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广泛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由于社会劳动保险工作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部分领导和群众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认识不足,大多数合同制工人没有缴纳养老基金的积极性。为了使人们认识到社会劳动保险工
作是劳动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是整个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性老有所养,
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首先,对主要目标进行了重点宣传;其次,对广大群众通过广
播电视等进行了广泛宣传,提高了人们对社会劳动保险工作的整体认识,为农场社会劳动保险
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较好的思想基础。
2.积极主动工作,争得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对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传达和汇报,在工作中积极主动,
得到了各级领导对社会劳动保险工作的充分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主管场长郑作栋对社
会劳动保险工作一向很重视。在这项工作刚刚起步,较难打开局面的困境中,郑作栋场长亲自
召开会议,讲明有关政策,布置相应工作任务。在主管领导的支持下,各有关部门都积极行动
起来,体改办、劳资科在制定方案时,把社会保险有关内容列入其中;计财科对“三项基金”
的划转收缴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银行、邮局等有关部门也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为了搞好待业青年的岗前培训工作,经管局服务公司指导和场领导的支持,在中学三楼
“教工之家”修建了一所面积为180平方米的“就业培训中心”,并购置了桌椅和教具,为搞好
待业青年的培训工作起到了促进和保证作用。
3.加强业务标准化建设,提高社会劳动保险工作水平。
按照管局保险公司业务标准化的要求,结合农场实际,建立了各项社会劳动保险工作管理
制度。在业务建设上设置了多种卡片、名册、台帐、核定表、清册等等。
4.求实探索、切实做好社会劳动保险工作。
目前,整个农垦系统企业对社会劳动保险工作,还没有一个比较细致成型的模式。长水河
农场在遵守上级总体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农场实际开始了大胆的工作尝试,在养老基金的收缴
中摸索出“一表、二卡、一清册”的基本核算程序,采取了“四同时”的收缴办法,做到了“
四清楚”,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
六、安全生产
建场初,由于农场各方面条件还不具备,机动车辆少,机械化程度低,所以因工发生的伤
亡事故相对较少。在“文革”中由于无政府主义泛滥,各级安全生产组织失去作用,各项劳动
保护制度、规定都受到严重冲击,生产事故增多。1972年农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加强劳动保
护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劳资科负责,由劳资科内的一名科员兼
管。1981年北安农场管理局要求各农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场长担任安全委员会的主任,
副场长、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由各有关科室的科室长担任委员,并设一名专职的安全员。成
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领导工作。
过去由于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执行得不够认真和严格,恶性事故经常发生。
1984年,根据管局制定的《安全生产条例与规程》,实行安全联保制度、合同制度、受教
育者签字制度,以后经过逐渐完善又实行了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评比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记录簿等制度。对专业承包户及家庭农场实行安
全生产责任制并对特殊工种加强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各单位在制定生产计划、财务计
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止尘毒危害,预防职业
病的发生等内容。按国家规定,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中提取10%做为安全经费。
为检查督促和强化各单位在安全生产上的安全意识,每年全场至少要进行4次综合性安全
大检查。各基层单位每月自检一次,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1986年管局规定安全工作由各部
门按所管战线分口抓、综合管理的办法,管理局安全办负责安全综合指导,具体业务由各主管
部门抓。1984年北安农场管理局制定了奖惩办法,对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给予处罚。农场也制
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
1990年至1991年,农场开展了两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事故的发生。
1991年11月16日,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一次全场性的安全知识竞赛,全场33个单位104
名代表参加。11月25日,管局举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长水河农场由赵家兴副场长带队一行 3
人参加竞赛。
由于近十几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抓出了成效,相继被管局评为安全生产先
进单位。
七、劳动保护
1974年以前,除机务工人、工业技术工人有个人防护用品外,农牧工人只有部分备用的雨
衣、水靴;赶车的和饲养员冬季发棉大衣、棉手套、棉胶鞋等。1974年开始,给大田工、牧工
规定了工作服、农田鞋、草帽、单手套、棉手套、棉胶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1981年总局和省劳动局联合颁发《国营农场防护用品标准》,享受保护用品待遇的工种138
种,共享受劳动保护用品39项。同时,还制定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强调不准扩
大发放范围、不准提高标准,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节约开支。1984年以后,劳保用品基本取
消,机械工人有时少量地发给。原因是大都办起了家庭农场,一切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包括
工资都在承包的土地里出,所以从那时起,机务工人、畜牧工人、大田工等都不发劳动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