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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个体劳协

第三节 个体劳协


  为了维护个体劳动者的利益,1989年农场成立丁“个体劳动者协会”。协会的宗旨是:
在党的政策指引下,发展个体经济,维护个体劳动者利益。1月份召开了“个体劳协第一届代
表大会”,参加者近50人。大会选举郭玉山、平玉芹、于永香、于秀荣、胡昌兰等5人组成个
体劳动者协会第一届委员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开展工作以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组织个
体劳动者学习法律,使他们对依法经商有了初步认识,在“个协委”的辛勤工作下,一些不主
动交纳税、费的个体户开始主动交了,农场组织的活动也积极参加了。如:在建设20吨奶粉厂
时,自觉集资6 500元支援了这项工程,为农场解决了一定的困难;购买国库券8 400多元;义
务植树2万多株。1989年3月21日,个体劳协组织了一次声势较大的“学雷锋、讲奉献”服务日
的活动,共有21个个体户参加了义务服务日活动,义务修理自行车29辆,理发36人,裁剪衣服
43件,修理手表11块。社会效果很好,影响较大。
  由于个体劳协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农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被省政府授予“全
省职业道德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