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司法

第四节 司法


  1984年以前,长水河农场没有设立司法行政部门,1984年成立司法办,但未设专人和
机构,具体工作由法庭负责,由杨立元任第一任司法办主任,成立了专门机构司法办后,由杨
占学任司法办主任,开始在全场范围内进行“一·五”普法教育工作。1988年4月司法办工作
移交给法庭兼管,由杨立元任主任。1989年8月,农场把司法办从法庭中分出来,成立司法办,
杨立元从法庭调入司法办任主任。1990年6月宋艳娟调入司法办。1991年司法办改为司法科兼法
律服务所。
  司法科的工作范围除了进行普法教育之外,还兼管结婚登记、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等,担
当一些企业的法律顾问,开展了协办公证、法律咨询等工作。在“二·五”普法教育中,利用
电视、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使全场受教育面达95%以上,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农场的表扬,
1990年司法办被管局评为政法战线先进集体,被农场评为1991年度先进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