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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计划生育


  1964年,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也引起劳改支队重视,开始在全场(支
队)广泛宣传、教育,部分家庭负担比较重,生活困难的家庭,开始采取避孕措施。1966年到
1967年,在“文革”的冲击下,计划生育工作也处于无政府状态。进入70年代,党中央开始重
视计划生育工作。农场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于1977年正式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第一任计
育办主任是刘玉珍,负责全场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口号是“一对夫妇两个孩,最好相隔四五
年”,大众话叫“消灭小三”。后来提倡“一对夫妇一个孩”、“优生优育”,思想政治工作
做了很多,措施相应的也制订了不少。当时手术队下队做妇女节育术,生产队干部要做说服教
育工作,开始很难,有的“跑”,有的装病,经过多年来的引导、教育,人们对计划生育工作
有了足够的认识,节育手术的自觉性提高了。“一孩上环、两孩上台(手术)”基本形成了制度,
都能够自觉地遵守。特别是80年代后期,全场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1988年至1990年3月间,共做结扎术250例,追缴以往超生罚款30万元。到1990年,计划生
育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