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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渔、农分家与合并

第十二节 渔、农分家与合并




  渔农分家

  1963年 1月,北安市委副书记苏立贵来到农场,代表市委向场领导传达上级决定:从1963
年1月,五大连池农场分为渔、农两个场子。渔场归北安市委领导(后转归省水产事业管理局领
导)。农场仍为省商业厅基地处领导。

  机构设置。农场设党委,党委书记赵秉贤,场长李福。下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生
产办公室、财务科、供销、武装、公安等科室。管理一队、二队(药泉山)、四队(现六队)、五
队(现七队)良种队(现种子公司)、畜牧队(现加工厂)等单位。

  渔场设总支、总支书记宋兆臣,场长李泽。下设行政办公室,政工办公室、统计室等科室。
管理三队(现十队)、六队(现三队)、三池子(现十二队)等单位。

  渔、农两场共同管理的单位有:修配厂、粮油加工厂、医院、学校及电影队等。

  1963年春,五大连池农场乡政府正式建立,乡长乔殿金。

  办公地点,设在老办公室(现托儿所)。正门以东为农场办公室,正门以西为渔场办公室。

  农场以农为主,农牧并举。渔场以鱼为主, 兼作农业。 1963年,生产计划说明中记载:
“农场种植土面积26,285亩,渔场种植土地面积17,000亩。渔业队伍最高扩大到 250人,扑捞
渔船最多增加到87只”。

  渔农合并

  1979年4月 10日《关于我场对于五大连池水面经营情况的报告》①一文中说:“1963年初,
经省委批准,渔、农分为两个场子经营,渔场归北安市后,即转归省水产事业管理局经营,命
名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水产养殖场。党总支书记宋兆臣,场长李泽。当年,水产局投资十万元,
放养长江鲢鱼种 472万尾。农场仍归属商业厅,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农场。两场各自经营将近
一年时间的经验证明,分开后弊多利少,在客观上、经济规律上不利于生产。两套人马,两套
设备,增加国家投资。扑捞量反而由1962年的 164吨,降到1963年的110吨。(农场经营形势也
不太好。1963年,农场年初计划利润23,461元,上半年实际只完 2,673元,占全年利润计划的
11.4%)。不符合多快好省,以农为主的综合经营方针。五大连池农场,从建场以来,就是农、
林、牧、付、渔一个有机整体的多种经营典型农场,不应分开单独经营。农、林、牧、付、渔,
能否相应的全面发展,不在于单独经营与否,应该看我们全面发展的经营方针和生产资金及力
量上的安排。因此,省委采取果断措施,在同年十月份,把两个场子又合并为一个场,仍为省
商业厅基地处领导,恢复原名: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