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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第十三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面上社教运动

  1964年春,我场进行了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运动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
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案)》(前十条)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当中一些具体政策
的规定(修正草案)(后十条)。初步发动了群众打击了阶级敌人破坏活动。8月 22日,全场党员
大会上的报告中讲:“中央指示,必须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搞到底。

  要下决心搞几年,五年不行七年,七年不行搞十年,运动不能受干扰。具体要求是:群众
真正发动起来了;农业确实增产了;敌我矛盾解决了;干部参加劳动了。这就是搞好社会主义
教育运动的标志。”①

  1964年 9月18日闭幕的《五大连池农场第二届工会代表大会决议》①中记载:“全场职工,
要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搞深搞透,坚决把社会主义进行到底。这
次运动是比历次革命运动更加广泛,更加深刻的革命运动。是要挖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修
正主义的根子。保证国家永不变质,永不出修正主义,大国沙文主义的根本大计。”

  1964年11月,我场各生产队和工付业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和机关科室领导干部,在场领导赵
秉贤、宋兆臣的带领下,共计20多人参加了德都县委举办的社教运动骨干集训,学习时间20多
天。主要学习文件,就是“双十条”。学习归来后,在全场面上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
场运动,揭露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阶级成份不纯,贪污盗窃,腐化堕落等阶级斗争表现。对
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营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抽调社教工作队

  1965年6月,中共中央发表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
条)。省农垦厅党组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决定从我场抽调 20多名干部,组成社会主义教育工作
队,由党委书记刘培贤带队,于 7月中旬进驻沿江农场,开展了点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
“二十三条”为指针,进行了“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首先发动群众,
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洗手洗澡”,“解放下楼”,并整顿了党、团、工会、民兵、妇女组织。
1966年6月,工作队撤点回场。

  1966年 7月,根据省农垦厅党组指示,我场又组成了第二批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全场抽
调15名干部,由场长赵秉贤代队,于 7月中旬进驻沾河农场。工作队于1966年12月,“文化大
革命”兴起之波,便撤点回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