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调动
第三节 人事调动
五团组建后,人员调动频繁。其中比较大的人事调动就有四次。
第一次,于1969年春,当时由于我团青年较多,加上战备紧张。所以一师决定,从黑河马
场调来29名同志,他们大都是1966年 3月(即六六、三)从部队复员转业到农场的干部或战士。
来到五团后,经过一周的学习,分配到各连队担任连长、指导员等主要职务。这些同志在当时
确实起到了骨干作用。现在这部分同志,大部分已调离农场。
第二次,于1971年春,由一师党委决定:从一团(主要是哈青营)和马场,调至我团四个建
置连队,包括营连干部,共计525人,动用10辆卡车,行程 1000多公里来到五团,分别分配到
一营、三营、四营等连队工作。
第三次,1972年,根据一师(1972)第122号文件精神,调五团21连(即值班分队)到赵光(一
师师部)从事基本建设工作。共调干部战士123名。其中干部10名(含排干),党员 8名,团员42
名。携带各种枪支95支,迫击炮3挺,轻机枪7挺。生产上用马车一台。
第四次,1973年4月25日,根据中央在黑龙江省建立商品粮基地的决定和兵团指示,师(19
73)务字第16号文件决定。从我团调出1390人(其中女700人)支援六师,开发抚远地区,加强兵
团建设。因当时有部分青年探亲不在团内,加上运输等方面的原因。共分两批,乘火车运往六
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