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落实经济责任制
第七节 落实经济责任制
落实经济责任制
1979年,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落实经济责任制,改善企
业经营管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促进生产的发展。国家下达了《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
的暂行规定》。以农(牧)场为单位,实行盈亏财务包干。即“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
利润留用,资金不足可以贷款的财务包干办法”。从1981年开始,农场实行包干指标一年一定
的办法。场对所属单位也实行了财务包干。实行财务包干后,改进了农场的经营管理,减轻了
国家经济负担,兼雇了集体和职工个人利益,调动了生产积极性。
农场为使财务包干具有群众基础,使职工以物质利益上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把劳动报酬
与经营成果紧密结合起来,改变过去那种“铁饭碗”,“大锅饭”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现象。在
内部各生产组织实行多种形式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1982年至1984年,全场除文教、卫生人
员,全场均执行浮动工资制。以职工工资37元的 20%(即七元四角)为浮动工资部分、联产计奖
赔。根据中央(84)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农场总局责任制方案,我场制定了1984年《经济承包责任
制方案》。
试办家庭农场
1984年,我场根据中央(84)一号文件精神,开始试办家庭农场,首先在四队、十二队和辰
清分场实行。共有承包组 49个,有299人承包,在保证完成生产财务计划的前提下。农场对基
层单位实行以利润为核心的全面承包,基层单位分别承包到组、户和个人,形成逐级承包,逐
级兑现。层层包,层层保,包保结合的责任制体系。对以机械作业为主的麦豆生产,实行农机
承包组承包。对林、牧、副、渔业和非机械作业为主的小作物,生产承包到组、到户、到个人。
对二线生产单位,凡能单独出产品的车间,班组和个人实行专业承包。场机关人员,实行岗位
责任制。搞定员定编。组织生产,分离多余劳力,精减非生产人员,组织开辟新的生产门路,
发展多种经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