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批判“法轮功”

第七节 批判“法轮功”




  1999年 7月下旬开始,为贯彻中央指示精神,针对“法轮功”问题,在党内开展学习教育
活动,主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为此场党委召开会议认
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于7月 28日场党委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
法轮大法的通知》的通知并制定五条贯彻落实的措施,要求在党内集中时间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从党委到各支部,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江泽民讲话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共产党员为什
么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和《论“法轮功”的反动本质》《“法轮功”就是邪教》等重要人
民日报评论员文章。”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了觉悟,认为做为一名党员,必须坚定
共产主义信念,对那些伪科学要必须彻底批判,要争做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同志们认请了“法
轮功”打着气功健身的晃子,搞愚昧迷信诈骗钱财,其反动实质是反政府、反人类、反科学、
反社会。在学习期间一边提高认识,一边联系实际,经过深入走访调查,全场绝大多数党员和
群众头脑清醒,只有六名同志(其中一名退休党员任某)出于健身的目的休练“法轮功”,当他
们看到电视批判法轮功和党支部对他们帮助之后,都决心与“法轮功”彻底决裂,六分场一名
妇女把李洪志像从墙上扯下撕毁。通过一个多月的教育工作,学练“法轮功”的同志主动把学
“法轮功”录音磁带和书籍等交到场公安局,全场共收缴录音磁带41盘,书籍22册,复制件12
张,录像带一本,纪念章一枚。在批判“法轮功”的同时,场党委要求举一反三,对练其它功
法和一些民间组织及邪教进行了清理、教育,有的给予取缔。如取消了六分场未经组织批准,
有30多人常年参加的基督教堂活动。对三分场、加工厂等少数群众搞的蒙头教给予取缔,对五
分场180多人和场物资供应站等单位学练中功的人员给予登记。(摘《五大连池原种场1999年工
作总结》)

  各级党组织把批判法轮功活动做为一项长期的思想教育活动,并把治理法轮功纳入到党的
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如2001年 3月14场中心
校党支部在进行信念教育时针对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中的19岁女大学生陈果、12岁小姑娘刘思
影自焚经过及言论,在全校开展了《反对“法轮功”遏制邪教签名活动》其中签名教师64人,
团员110多人,少先队员162和20多个教学班学生代表总计 730多人。并在学生中开展了“校园
拒绝邪教活动”各团支部、少先队组织写心得体会,感想等21篇。通过长期教育活动使广大党
员、干部、群众认清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欺骗性、虚伪性、残酷性、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