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五个池子归属地方
第十节 五个池子归属地方
五大连池原种场的所属五个池子归地方的问题,是2000年 8月黑政办综(2000)89号会议纪
要提出的,并明确写到:“原省农牧渔业厅所属 5个池子划归管委会统一管理,原来从事渔业
生产的国有资产也相应划归管委会管理。”“要在 5个池子周围建立隔离带。严禁在隔离带内
从事破坏资源的活动,对已开展的耕地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还林还草还湿地。”
2000年9月 15日,五大连池原种场以五场字(2000)25号文件向省农委汇报《关于五大连池
原种场五个池子划出后有关问题的具体意见》,具体意见提出包括两大方面十个具体问题。省
农委接到场书面汇报后于2000年9月19日以黑农委(2000)92号文件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 《关于
五大连池原种场所属五个池子划出后有关问题的几点建议》。
2000年1o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原种
场以五局呈(2000)33号文件向黑河市政府上报《关于上呈五大连池原种场所属五个池子划归管
委会有关问题协商意见的报告》报告根据省政府黑政办综合(2002)89号文件精神,对有关交接
工作,经双方协商就指导思想,交接工作遵循的原则,关于补偿,交接工作组织领导与实施等
重要事项达成了协议。
2001年7月8日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给省政府办公厅提出了《关于省五大连池原种场五个池
子交接问题的意见》共提出五点意见,意见之一:“同意省政府的决定,将五个池子划归给黑
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管理局管理。”意见之二:“同意五大连池原种场和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
管理局2000年33号文件《关于五大连池原种场所属五个池字划归管委会有关问题协商意见的报
告》给予五大连池原种场补偿、安置及五个池子投资建设费合计6713万元”。《意见》还提出
对黑河或黑河五大连池风景名胜管理局对补偿6713万元有困难,原种场可以让步到1960万元,
如果再无能力补偿,原种场不再次让步,黑河或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承担原种场在农行
贷款1260万元,《意见》最后提出,“经委党组决定,同意交五个池子,并适当给予补偿,不
同意将原种场交给地方管理。”
2002年6月 12日上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省长宋法棠主持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纪要中关于会议议定事项的第二项指出:“重申政府办
公厅黑政办综(2000)89号文件精神,原省农牧渔业厅所属五大连池原种场的五个池子连同从事
渔业生产的职工及国有资产无偿移交管委会管理。移交后职工的福利待遇不能降低。管委会要
做好职工的稳定工作。
2002年8月9日,五大连池原种场向省农委作了《五大连池原种场关于五个池子及十一、十
三分场划给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具体问题的请示》此《请示》主要之一就是仍然坚
持同意《关于五大连池原种场所属五个池子划归管委会有关问题协商意见的报告》给予原种场
补偿,安置及五个池子投资建设费6713万元,否则五个池子不同意划归管委会管理,另外就是
如果五个池子划出,界定的保护带共27KM,应按规定给予补偿。
《请示》中还就保护带范围的界定问题,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予以请示。
2002年12月 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协调会议,“会议认为,围绕五大连池原种
场五个池子的移交问题,有关单位虽然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由于意见分歧较大,致使移交工
作进展缓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定,移交工作不容再久拖不决。”
会议议定事项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五大连池 5个池子移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交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
感。五大连池是全国唯一集旅游观光、度假疗养、科学考察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有“世界火山博物馆”和“矿泉水之乡”的美誉。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五
大连池的保护和开发工作。2002年 6月12日,宋法棠省长率领省直有关部门专程到五大连池现
场办公,对五大连池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做出了五大连池原种场 5个池子无
偿移交五大连池管理委会管理的决定。
二、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所属单位,黑河市政府及五大连池管委会、要坚决贯彻落实省政
村2002年六次专题会议关于五大连池原种场 5个池子无偿移交管委会管理的决定,做到不打折
扣,不讲价钱。
三、 原省地质矿产厅 《关于五大连池五个池子周边保护带范围划定的原则意见的报告》
(黑地涵(2000)32号),原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农场土地使用界线的批复》
(黑土办 (1986)等29号)具有法律效力,其划定的5个池子周边保护带范围和五大连池原种场土
地使用界线有效。
四、五大连池原种场的 5个池子连同国有资产整体移交五大连池管委会管理,其中包括张
通世沟及三池子西北的小水泡(耳朵眼)。
五、五大连池原种场的十一、十三分场职工,视为从事渔业生产的职工,随同 5个池子成
建制移交五大连池管委会管理。
六、5个池子移交后, 属于五大连池原种场应负担的债权、债务、仍由五大连池原种场负
担;属于十一、十三分场自身发生的债权、债务,仍由两分场自行负担。
七、5个池子移交后发生的一些问题,如职工养老, 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等,实
行属地化管理,省直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五大连池管委会要做好移交职工和方方面面的工作,
确保移交职工的生活福利和待遇不降低。
八、省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旅游局、环保局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2002
年第六次专题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好省政府部署的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各项任
务。
九、省农委和黑河市政府要做好 5个池子的移交工作。做好各自的稳定工作,保证移交工
作平稳、顺利、不出问题。
十、省政府办公厅要继续督办,省政府2002年第六次专题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12月中旬
前向宋法棠省长报告落实情况。
2002年12月 7日五大连池管委会与五大连池原种场场领导及党委成员在管委会召开关于五
个池子交接工作协商会议,会议原则形成了《关于五个池子交接工作实施方案》略
2002年12月9日,五大连池原种场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并落实12月7日关于五个池子交
接工作协商会议精神。12月10日五大连池管委会由副主任冀殿华带领有关人员接收并办理了有
关五个池了的事宜。
附《移交书》
移 交 书
移交方:(甲方)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接交方:(乙方)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黑政办调(2002)14号协调纪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02年第六次
专题会议专题会议关于五大连池原种场 5个池子无偿移交管委会管理的决定,经甲、乙双方共
同进行核对确认,将五大连池原种场所属 “5个池子连同从事渔业生产的职工及国有资产无偿
移交管委会管理。”移交个体内容如下:
一、水 面:
1、五个池子自然形成的整体水域面积(包括张通世沟及耳朵眼)。
2、五个池子整体水域内的拦鱼栅。
3、二、三池子间的桥涵归管委会所有; 三、四池间,四、五池间桥涵、张通世沟桥归原种场所有。
二、人 员:
1、十一分场,109户,317人,其中:在册职工111人,离退休人员36人,遗属16人。
2、十三分场,94户,260人,其中:在册职工98人,离退休人员18人,遗属7人。
十一、十三分场人员档案263册。
三、土地:十一分场405亩;
十三分场67亩(详见耕地面积现状图说明)。
四、固定资产、债权债务
1、十一、十三分场原来所属建筑物,总面积8621.4平方米。
其中:办公室524平方米,仓库770平方米,学校185.2平方米,水房61.8平方米,住宅7080.4平方米。
2、十一、十三分场原所有固定资产净值151,303,45元。(详见固定资产明细表)
3、十一分场
债权债务相抵差额(职工个人欠款)267,612,37元,由十一分场负责逐年从职工收入或工资
中扣回,返还总场。
4、十三分场
债权债务相抵差额(职工个人欠款 )34,876,65元,由十三分场负责逐年从职工收入或工资
扣回,返还总场。
其他流动负债(总场垫付流动资金)十一分场296,146,33元,十三分场199,314,41元,总计
495,460,74元,由管委会承担,并分二年还付总场。
五、保护带
按黑地函(2000)32号文件及黑土办(1986)29号文件精神,沿池岩设立保护带;保护带内除
十一、十三分场所属土地、林地、草地外,其余的仍归原种场所有,但要服从管委会统一规划。
(保护带确定详见附图)
六、相关具体事宜。
1、十一、十三分场1名医疗事故后遗症,1名计划生育后遗症,1名知青,现在海伦精神病
院住院。三人的医疗费用从交接之起划归所有分场承担。
2、十一、十三分场职工用电原来线路供给,从交接之日起, 其补贴费用由管理委会负责。
原种场电网改造资金到位后,由原种场负责一并将十一、十三分场统一进行农网化改造。
3、十一、十三分场有线电视设施划由分场管理, 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维修由十一、十三分
场自行负责。
4、五个池子移交后, 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旅游项目开发时原种场及职工在同等条件下
享有优先权。
5、五个池子移交后,原种场职工生产生活用水按 《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管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
6、五个池子移交后,在不影响总体规划、不污染环境前提下, 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原
种场职工在一定范围内放养一定数量的禽类。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具体协商解决。
八、此移交书一式份。
甲方: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签字盖章)
孙东江
乙方: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签字盖章)
冀殿华
监交方: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