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酒类生产
第三节 酒类生产
1959年现加工厂是一个畜牧点,有职工60多名,牲畜和家禽都用原粮作饲料喂养。所以就
抽出4人,用饲料作原料,用木桶作径桶,烧小曲酒。每天能出 20—30斤,就地销售,1965年
归加工厂领导,原料充足,就以烧酒为主。这时厂房也扩大了,设备也增加了,用上了穿心锅,
大径桶,冷却器、锡锅,生产小曲酒,日产250斤。
1969年,兵团组建后,就以粮食作为原料烧酒,起初由于销路不畅,又没有酒缸,只是用
十几口大缸存放酒,封闭保管。当时五团团长鲁珍,常去酒厂品尝,他每次外出,都带上几十
斤,让别人也品尝,从同级到上级,大家一致认为大连池的酒好喝,甚至有的同志说:快赶上
“贵州茅台”了,这样一来每逢师里开会,就来大连池买酒。有时供不应求。所以我团请示扩
大酒厂。当时,师里也同意扩建一个日产1,000斤的酒厂。并于1970年7月,把酒的样品拿到全
省轻工业产品会议上去品尝鉴定。在那次会议上,五大连池的白酒被评为全省第三名。后经领
导决定装瓶出售,并设计出商标,取名为“清泉白酒”。在德都县工商科注册,日产200—300
斤。由一师龙镇批发站销,批发站来车到酒厂取货,有时装瓶供不上,散装也要。真可谓畅销
一时。这样产销两旺的日子持续到1976年。后因酒厂原料不足产量极剧下降,有时烧有时停,
商标也不用了。
1984年,在改革的形势下,酒厂又开始恢复生产,继续延用原来商标。但因原料欠佳,烧
出的酒质量不高,装璜又很陈旧,所以“清泉白酒”一直没打开销路,只能在场内销售。制酒
业到1993年,后期停业。
1997年由加工厂职工刘成福个人承包,到2000年又由加工厂职工王福友个人承包一年,2003
年由五大连景名胜区湖区管理处职工修玉祥个人承包,租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