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四章 渔业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我场1948年春建场的同时,五大连池水域就是农场领域的主要组成部份,是与农场长期共
存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得天独厚的天然水产资源是农场经营发展的主要业体之一。建场之
初,渔业生产就伴随着农场其它各业的发展同步并进。在农场《1949年工作总结》中写到“场
副业股于春夏季利用农闲时间,组织人力搞副业生产,有扑鱼、采木头、运输、做磨、石磙子、
饲养业等共分四个小组,扑鱼因网具破旧,共扑捞鲜鱼2万余斤,仅完成计划的25%。”当时外
地农民来场扑鱼者甚多,所扑之鱼类全部由德都县收购。直到1952年春在三池北沿(现五队),
石龙河东侧建立五间草房供鱼工常年生产食宿用。1953年 5月,经黑龙江省农业厅批准成立水
产育苗场。任命当时农场场长柳春普兼任水产育苗场场长,后由王春贵主抓渔场工作。养殖扑
鱼生产不断发展扩大。1959年末,经省和北安市委决定农场改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水产养殖场。
是省营十大渔业基地之一,归省水产局领导。在经营方针上由以农为主变为以渔、牧为主。新
调任来场的李福任场长,当时四个分场,除四分场外,一、二分场经营部分渔业生产,而三分
场为专业渔场。1962年养殖场划归省商业厅基地处,经营方针是渔牧并举,渔场归属北安市(后
归省水产事业管理局)领导。当时宋兆臣为党总支书记, 李泽任场长。同年底,渔农两场又合
并为五大连池农场,统归商业厅基地处领导。
从1963年起,每年都从南方各地引进鱼苗鱼种,为扩大鱼源创造条件。农场虽以农为主,
但渔业生产一直没有间断过。1972年1月9日,经团党委决定将原十连整编调整后组建的渔业专
业队,命名为十三连。设养殖、扑捞、后勤三个排。以后,一直经渔业生产,后又由水产公司
变为十三分场。
1953年至1984年,在渔业生产上,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有:王春贵、宋文兴、马宪国、姜
万启、尹士杰、布明光、张树生、于长俊、王德山等。
1985年至1990年,在渔业队担任领导职务的有:王德山、姜万启、董世昌、宋景民、刘启
林。
1991年至1993年,在水产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的有:高景旺、王学仕、王寿和、李茂昌、刘
启林。
1996年至1997年,在十三分场担任领导职务的有:刘启林、李茂昌。
1998年至1999年在十三分场担任领导职务的有:刘启林、宋景民、贺海。
2000年担任十三分场领导职务有:刘启林、贺海。
2001年担任十三分场领导职务的有:刘启林、贺海、杨新明。
2002年十三分场与十一分场合并,统称为十三分场,担任十三分场领导职务的有:贺海、
姜文和、王学仕,杨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