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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简述

第十三章 计划与统计

第一节 简述




  我场建场初期,只是开荒种地,对人力、物力设备配置等,各种产品产量和物资消耗都没
有明确计划,也没有专职计划员。必要的计划工作安排,由场行政办公室兼管。

  五十年代初期,我场归属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在计划上受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统一领导。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的《国营农场农业经营规定》明确指出:“各场必须规定国营
农场生产财经计划……必须在这些规定下,进行组织农场的一切生产工作。“根据这一规定,
我场的生产计划,包括数量、质量、生产成本三个方面,只有这三个计划都做到了才算完成全
年生产任务。这是我场计划工作的初步建立。

  1955年,我场归属北安农学院后,各种计划都纳入农学院的计划内,我场在某些方面1956
年初制定了《发展规划草案》。这个规划草案主要是对1957年至1961年度的耕地面积,开荒面
积,播种面积等进行规划。

  1958年,隶属关系又发生了变化,五大连池农场归属地方政府德都县管理。

  1959年,五大连池农场归属黑龙江省水产局后,加强了计划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了渔业
基地的计划管理,1962年至1966年度,场配备了专职计划工作人员,负责全场的计划制定和计
划管理工作。计划工作人员,每年都制定全场生产计划。对于制定的各项计划指标,都要经过
职工和场领导反复研究讨论,从实际出发,留有余地,对计划管理工作有所加强。

  1968年 6月,省属部分农场统一归属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将所属农场由地方政府主管的政
法、金融、外贸税收等部门,完全收归兵团管理。我场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
产建设兵团一师五团,在团司令部设立了计划建设股。其计划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有所扩大,并
纳入沈阳军区的计划范围之内。

  1976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北安农场管理局成立,将五团又恢复成为五大连池农场。
农场总局根据生产建设兵团对计划管理的削弱,再次发出了《关于加强计划管理的通知》重申
了统一计划分别管理的原则。各生产单位的生产、建设、财务、劳动工资等主要经济生产活动,
都纳入统一管理之中,我场设立计划财务科,配备了计划员。计划员负责搜集、整理、制定全
场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计划。及时呈报上级计划部门。各生产队相继配备了兼职计划人员。
农场的农业、工业基本建设等经济活动都按场下达计划执行。使计划管理工作在经济管理上起
到一定作用。

  1983年后,随着垦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从五十年代开始执行的计划管理工作的
某些环节,已不适应垦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计划管理遵照简政放权搞活企业的原则,逐
步减少指令性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使农场的生产经营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市需求情况,
自主经营,为农场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

  1986年—1990年,五大连池农场划归地方政府五大连池市(现五大连池镇)管理。场成立计
统科,配备了专职计统工作人员。

  1991年,五大连池农场归属黑龙江省农牧渔业厅领导后,将五大连池农场更名为黑龙江省
五大连池原种场,场成立计财科(计统和财务合并)计统工作业务与省厅(后归农委)和当地政府
专项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