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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队伍状况

第六节 财务队伍状况




  一、机构沿革

  我场是1948年开荒建场的,当时由德都县管理,1951年被省农林厅接管后与花园农场合并,
我场改为花园农场第四作业站。1952年花园农场分开后又独立为场,命名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
机械农场。从那时开始财务独立核算,只有一个生产队(现一队),场部一级核算。当时财务部
门有 2人,会计肖德海,出纳员王占山,1959年从北安市调入我场的王作相同志任财务科长,
1969年至1976年财务由供应股管,1978年至1984年财务科长肖德海,1985年至1986年财务科长
邢国发,1987年财务科田德才,1987年底至1997年财务科长张世海。

  1966年,从赵光机校财务专业班分配来场 4人,有邢国发、朱月芹、张力、孟祥福。牡丹
江财经学校分配来场2人,张红英、杨志军。

  1967年,赵光机校分配来场2人,有张敬东、韩淑琴。

  1968年,赵光机校分配来场一人,曹福奇。

  1980年,赵光机校分配来场一人,董进朋。

  1981年,赵光机校分配来场一人,曹桂清。

  1983年,从尾山农场调入一人,雷淑珍(1964年赵光机校毕业)任财务科会计。

  1985年佳木斯财经学校分配来场一人,梁香华,任财务科记帐员。

  1995,北安农校财会专业分场来场一人,付伟华,现任财务科记帐员。

  1996年7月,北安农校财会专业分配来场一人,马云萍,现任商店出纳员。

  1997年7月,哈市国内保险会计专业分配来场一人薛志娟,现任林业公司会计。

  1998年至1999财务科长张世海,副科长王庆侠;付伟华任主管会计,宋兰芳固定资产会计。

  2000年财务科,审计科合并为财审科,科长王庆侠,副科长齐玉忠,付伟华任主管会计。
房文秀任审计员,宋兰芳任固定资产会计,莲世察任现金员。

  2001年财审科副科长齐玉忠调出。付伟华任副科长,马志刚(黑龙江贸易学校中专毕业)任
记帐员。

  2002年,财审与统计科合并,王庆侠任科长,付伟华任副科长兼主管会计,王金萍统计,
其他(她)同志职务不变。

  二、财会队伍培训

  1985年以前我场归农场管理局时期,由于工作需要,经组织部门批准,分配来我场的中专
生大部分调出支援其他地区建设。因我场财会人员不足,从本场出纳员和初高中毕业生中挑选
一批,经考试培训后充实到各会计岗位,由老会计进行传帮带,边干边学。后来分批参加了北
安农管局在赵光党校举办的会计学习班进行轮训,以及本场内举办的会计短期学习班,通过培
训进一步提高了财会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1982年,
经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和北安农场管理局考试考核,被授予总会计师1人,助理会计师7人,
会计员17人。

  1991年,我场归省农牧渔业厅后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原种场。在1993年 7月,省农牧渔业
厅财务处在我场举办 100多人参加的财会学习班,学习了《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
学习了新的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学习了1993年 7月执行新的会计科目(新旧会计科目对接),
经过培训,使财务人员基本掌握了新的财会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1996年老体弱,在黑河市财政局举办会计学习班,我场参加22人,为财会人员晋职称打下
良好基础。

  1997年,经场选拨年纪轻,工作实干的会计 9人,参加赵光党校举办的财会学习班,通过
培训学习,提高了财会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1988年4月,经黑河市会计职称委员会考试考评,我场被授予会计师3人,助理会计师10人,
会计员23人。

  财务队伍状况

  1998年至今,全场财务、统计队伍人员相对稳定,财务人员的素质和理论水平,政策水平,
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等都在不断的提高。

  1.从1998年开始,逐年由财务科(后改财审科)对全场会统和审计人员,按照上级和场党委
的要求进行理论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培养会统等人员积极向上,敬业爱
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财会人员中几年来涌现出很多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场财审科2002年
7月被黑河人事局黑河市财政局授予:“会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定期对专业人员的业务标准化考核,他们除组织专业人员到五大连池市和黑河市参加培
训学习外,还建立财会立会制度,每到“立会日”他们就组织全场财会人员学习理论、方计、
政策,学习《会计法》《审计法》《统计法》及相关知识,不断增加法律和法规意识。

  3.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保证财务队伍的先进性。对在工作失职或不按财会制度办事的财
会场人员,给予及时的批评教育,严重者按照《会计法》给予处罚。2000年在审计中发现有的
会计由于个人会计工作技术性帐务处理的错误,导致该单位财务收支不真实,并查出该单位累
计亏损挂帐七万五千多元,依据会计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其会计本人三千元罚款的审计
处理决定。还对有的单位自行销售大豆总额为四万六千多元,直接用于自付有关费用,不仅对
该单位的主管领导予以处罚,对其单位的主管会计和出纳也在全场会计大会上给予通报和批评
的审计决定。

  附:1.《一九九八至二○○二年全场在职会计人员情况表》

   2.《二○○二年会计师助理会计师统计表》

   1982年会计师助理会计师
  表4—149



   1988年会计师助理会计师
  表4—150



  表4—151 2002年会计师、助理会计师



  表4—152 一九九八年至二○○二年全场在职会计人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