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组织 武装部于1960年 3月建立以来,全场各生产队都组建了民兵连,各连设基干民兵排和普通
民兵排。场直修造厂组建了一个火力基于民兵排,每人配备步枪一支,枪械由连队统一保管。
1965年1O月,根据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备战、备荒、为人民”的军事需要,德都县武装部
指令我场组建民兵团,经场党委研究,由赵秉贤(场长)任民兵团长,刘培贤(场党委书记)任政
治委员,李仲林、李泽任副团长,林占文任参谋长,陈树仁任政治处主任,下属10个民兵连,
场部设警通排,当时有轻、重武器10余挺支。
1970年,兵团组建初期,成立值班分队,以适应战备需要。值班分队人员以城市下乡知识
青年为主体。一营的一连(现一队)为机炮连,配备75毫米无座力炮3门,重机枪3挺,轻机枪12
挺;七连(现七队)、十一连(现五队)二十七连、二十一连(调师部参加施工)为 4个步兵连,每
连配备步枪109支,机枪12挺,60迫击炮3门,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弹药。当时的值班分队,可谓
人员齐,火力强,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是我场建场以来,民兵工作的全盛时期。
1975年7月16日,第五团在原武装分队的基础上,重新调整组建民兵连。
由一连、三连、四连组建为第一民兵连:五连、六连组建为第二民兵连;七连组建为第三
民兵连;十连、十一连、十二连组建为第四民兵连;木材厂、修造厂、组建第五民兵连。水泥
厂组建为第六民兵连。
每连设3个基干排(每排30人左右),设3个普通民兵排(每排35人左右)。
年龄要求是:凡年满16——45岁男性公民和16——35岁的女性公民,只要政治可靠,本人
志愿,支部批准,均可参加民兵组织,其中16——35周岁男性公民和16——25周岁女性公民均
可编入基干民兵排。
民兵指挥机构设在作训股,主任刘振忠,副主任张喜奎,于孟华,委员有张长春,王国清,
曹树宽、陶春强、杨占鳌。
1977年,我场组建一个民兵加强营,番号为龙四军四十二团加强营,防御地域是小兴安地
区。
1979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我省的战备工作十分紧张,北安农管局和战备办公室交给
我场组建一个57毫米高射炮营的任务,一旦战斗打响,立即补入部队,为军队所属高炮连,共
557人,要求在农场中抽调政治可靠,身体健康,30岁以下的基干民兵 (男性)组成,同时组成
50付担架的战勤服务队。
战斗指挥部,主任于景阳,高健章、王庆余。委员有吉占国、张喜奎、李志国、邓平、王
风歧、王永治、马宪国。
下设战斗指挥组,物资值勤供应组、机械装备组、人防医疗组、战勤动员组、交通运输组、
治安保卫组、道路抢修组、通讯联络组等 9个小组。战备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另设有一个警通
排,负责警通工作。
组织战备汽车15辆,落实到汽车队、从医院抽调 4名医务组成专职医疗队,粮油加工厂准
备 3个月的粮油,后防基地在小孤山四连驻地,制定了物资疏散隐蔽计划,安排了办公地点,
一切进人临战状态。
1979年1月,解放军23军 67师炮兵团进驻我场,执行战备任务。我场涌现出许多拥军支前
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如:六队、七队、加工厂、水泥厂等单位,沈阳军区付政委付奎清来场
视察战备情况时,对我场战备支前工作非常满意。
1982年,农场组建应急兵员,由 210人组成一个基干民兵营。在战备紧张时,可直接编入
黑龙江省守备七师二十团,由武装部负责组建,业已组建完毕。现役部队派干部来场审查兵源
时,十分满意,基干民兵营长由武装部长王风歧代理。
1983年,我场武器装备有:75毫米无座力炮3门,60毫米迫击炮3门,重机枪 6挺,五三式
重机枪9挺,四0毫米火箭筒3具,五一式手枪4支,普通枪械70余件。
1979年,农场组建对越自卫反击战民兵团,编制表附后。
表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