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防火防汛护秋保收
第四节 防火防汛护秋保收
场民兵在防火防汛、护秋保收工作中,发挥了民兵的骨干代头作用。自1968年兵团组建至
1981年,防火防汛指挥部都设在武装部,由主管武装工作的场领导担任总指挥,武装部长担任
付总指挥。在此期间,组织民兵扑灭山火 6次,出动民兵1200人次。特别是在1976年,参加地
区组织的扑灭毛兰河特大森林火灾中,我场出动民兵三批700多人次,汽车6台,奋战20余天,
终将大火扑灭。受到政府的好评。
1972年,我场发生水灾,通往六队的石垒桥被洪水冲坏,致使交通中断。我场组织民兵修
复大桥,保证交通畅通。
在护秋保收中,每年抽调民兵一个排,协助公安部门工作,使场麦收和秋收工作顺利进行。
1982年和1983年两次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斗争中,抽调民兵一个班,配合公安部门追击堵截,
蹲坑守候抓获犯罪分子3人,缴获一批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