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荣誉称号
第七节 荣誉称号
1979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备支前中,曾获得中共北安农场管理局委员会授予的“战
备支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980年,1981年,曾获得北安农场管理局武装部授予的“先进武装部”荣誉奖状。
1982年,曾获得德都县人民政府授予的“拥军优属先进集体”荣誉奖状。
1983年6月,场武装部荣获德都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优抚安置先进单位”的奖状。
1987年,场武装部获黑河军分区先进武装部。
1989年,场武装部获黑河军分区先进武装部。
1990年,场武装部获黑河军分区先进武装部。
1993年,场武装部获黑河军分区先进武装部
1995年,场武装部获黑河军分区先进武装部。
1996年,场武装部获全省民兵预备役先进单位。
1998年,场人武部获五大连池市先进基层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