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乡人民政府
第五章 政权机构
第一节 乡人民政府
一、成立人民政府
1961年经北安市政府批准,成立五大连池农场乡,乡长由当时农场场长李春兼任。
1963年3月 18日,经中共北安市委批准,任命乔殿金为五大连池乡长。乡政府设文书、民
政助理各一人。其工作任务是调解民事纠纷,办理结婚登记,慰问军烈属,安全防火,组织选
举县、乡人民代表等工作。
1963年 7月10日,五大连池农场乡人民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总结中记载:“半年来的政府工
作,认真贯彻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政府法令,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掀起了生产的
新高潮。处理了3起婚姻纠纷,其中父母包办的买卖婚姻一起,离婚案2起,都进行了判决处理,
在安全防火工作中,半年来共发生2起家火,1起野火,都得到及时的扑救,均未造成火灾。在
治安工作上,半年来全乡共逮捕 2名罪犯。一件是赵广彬强奸案,另一件是1947年由山东潜逃
外地历史罪犯杨德起,该犯于1962年盲目流入五大连池农场当上了工人,由于当时农场用人手
续不严,致使罪犯隐藏焉,1963年春,经犯原藉通缉,才将有血债的伪村长杨德起逮捕归案。”
1964年乡政府工作总结到一年来,仅就第四季度,救济场外困难户20户,共发出救济款400
元,布200尺,使他们的衣食有了保证。
1967年文化大革命以后,乡政府被冲击停止工作,以后再没设乡人民政府。
二、选举人民代表。
1965年1o月16日,五大连池农场乡人民代表大会。当时全乡总人口是4942人,其中有选举
权的2406人,(男1429人,女977人)无选举权的2536人,剥夺选举权的237人。全乡共分15个选
区。各选区都成立选举领导小组,乡成立选举委员会。
全乡共选出人民代表107人,于1965年 10月16日,举行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五大连池
农场乡人民政府委员15人。他们是乔殿金、刘培贤、赵秉贤、王风杰、王荣、林占文、藏淑清
(女)、朱来明、刘占礼、张淑兰(女)、李忠良、孙宝祥、朱月荣(女)、于德江、姜万启。同时
还选举出席德都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
乔殿金 五大连池农场乡乡长。
王 荣 药泉山良种场场长
张树生 场渔业队副队长
朱月荣 职工家属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