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法庭

第三节 法庭




  我场1977年以前,未设立过法庭机构。法庭一般业务工作,由派出所,保卫股、公安分局
代管。1977年11月份,组建了德都县五大连池人民法庭。领导关系,业务归德都县人民法庭领
导, 党政归五大连池农场党委领导。当时法庭设两名专职干部,张锡山任法庭负责人,还有1
名助审员。

  1978年下半年,法庭人员增至5名,庭长齐殿金,法警、书记员各1人,助审员 2人。基层
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

  1979年我场同永丰农场合并,永丰分场增设两名同志组成审判组,乔殿金任庭长。

  基层调委会增至18个,有调解员92人。

  1980年12月,谢树德任法庭庭长,基层调委会25个,有调解员107人(其中党员55人)。

  1981年8月,永丰分场归省司法厅劳改局领导,法庭人员随之调整,庭长谢树德,助审员2
人,法警1人,书记员 1人,共5人。基层调委会30个(包括辰清分场),有调解员 112人,直到
1984年法庭人员基本稳定。

  法庭成立之后,利用有线广播法律知识(新婚姻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新宪法)等。

  1977年至1984年末,法庭共审理民事案件307起,其中有95%以上由法庭就地审理结案,方
便了群众,提高了办案率。法庭成立六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共958人次。

  1985年,五大连池农场法庭,业务归属北安农垦法院管辖。法庭共 5人组成,庭长谢树德、
副庭长焦文礼,助审员 2人,法警书记员1人。全场共有基层调委会38个,调解员183人,接待
来访154人次,来信8件,1985年共受案44件,当年审结42件。

  1986年1月1日起,五大连池农场全建制归属五大连池市管辖。五大连池法庭更名为五大连
池市人民法院五大连池人民法庭,业务归五大连池市法院管辖。法庭有人员 5人,庭长谢树德、
副庭长焦文礼,审判员2人,法警书记员 1人。设基层调委员会38个,调解员183人,接待来访
168人次,来信5件。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44件,法庭审理43件,市法院处理1件。

  1987年,农场法庭5人组成。庭长谢树德,副庭长焦文礼,审判员2人,法警书记员 1人。
设基层调委会38个,调解员192人,接待来信182人次,处理来信 7件。全年受理民事案件46件,
当年全部审结。1987年全场开展了“一五”普法教育,共参加3253人,受教育面达 90%。1988
年,法庭共5人,庭长谢树德,副庭长焦文礼,审判员 2人,基层设调委会32个,调解员157人,
接待来信号来访共164件次。当年审核民事案件45件。

  1990年,法庭共4人,庭长谢树德,审判员2人,书记员 1人。设基层调委会32个,调解员
157人。接待来信来访共158件次。当年审结民事案件44件。

  1991年,法庭共5人组成。庭长谢树德,副庭长姜景龙,审判员1人,书记员1人,法警1人。
设基层调委会38个,调解员169人,接待群众来访154人次。审结民事案件45件。

  1992年五大连池农场划归省农牧渔业厅,更名为黑龙江五大连池原种场。法庭业务仍归五
大连池市法院管辖。法庭共5人组成,庭长谢树德,副庭长姜景龙,审判员1人,法警 1人,书
记员1人。设基层调委会 38个,调解员169人。接待来信来访210件次,当年审结民事案件46件。
全场开展了“二五”普法教育,上普法教育课30课,受课人数达3054人。

  1993年,法庭共3人,副庭长姜景龙,法警1人,书记员 1人。设基层调委会38个,调解员
168人,接待群众来访157人次。当年审结民事案件30件。

  1994年,法庭3人,副庭长姜景龙,法警1人,书记员1人,设基层调委会38个,调解员169
人,接待来信来访220件次。全年审结民事案件37件。

  1995年,法庭3人,副庭长姜景龙,法警1人,书记员1人,设基层调委会38个,调解员169
人,接待来访205人次,审结民事案件45件。

  1996年,法庭3人,庭长姜景龙,法警1人,书记员1人。设基层调委会38人,调解员169人,
接待来访189人次,审结民事案件44件。

  1997年,原五大连池市与德都县合并,德都县变为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人民法庭更名,
五大连池原种场法庭,业务归属合并后的五大连池市法院五大连池人民法庭管辖。 (五大连池
风景区)法庭3人,庭长姜景龙,助审员法警1人,书记员 1人。设基层调委会38个,调解员169
人。接待来信来访共161件次。全年审结民事案件 45件,开展“三五”普法教课一次。各分场
以板报、广播及各种会议进行普法教育达50余次,受教育人数2152人次。

  1998年,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56件,全部审结,其中离婚案44件,制决离婚 5件,调离29
件,撤诉10件,其它案件中债务案件4件,赔偿6件,赡养1件,土地使用纠纷1件,全年接待来
访147人次,来信3件,调处简易纠纷13件,协助其它法庭(院)执行3件,代送法律文书6件,法
律解释10人次。

  是年,举办两期共四天的普法骨干学习班,学习了九部法律、法规,全场普法受教育面达
95%。

  1999年1O月的一天,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国葆来原种场通知,宣布五大连池原种
场人民法庭撤掉,法庭业务移交给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五大连池人民政府(所在地在药泉),
从此,五大连池原种场人民法庭所应办的业务等事宜,均到五大连池人民法庭办理。

  随着原种场法庭的撤消,原法庭的三名工作人员也都下岗,庭长姜井龙同志于2000年3月6
日提前退居二线,另两名同志被分配到一分场和五分场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