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人口

第二章 人口、民族

第一节 人口


  一、人口构成
1934年末,全场总户数3,191户,总人口14,053人。其中男性7,108人。女性6,945人,
男:女102.3%。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8人。
人口增长,1964年4,908人,到1984年的二十年间人口增长186%。人口密度从1964年每平
方公里13.7人,到1984年每平方公里38人,二十年增长177.4%。
各种文化程度(1984年):大学毕业59人,中专150人,高中1,338人,小学5,495人,不识
字或识字很少2,165人(其中12岁以上1,761人)。初中4,846人,
年令分组:7周岁以下1,535人,8—17周岁3,877人,18—35周岁4,804人,36—59周岁
3,920人,60周岁以上4l7人。
职业:职工5,742人,在校学生4,790人,退休工人358人,离退休干部75人。

1981年~1990年及2000年
人口自然变动预测



二、计划生育
本场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突出。198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3.7‰,被评为省和农场总
局的先进单位。
如按现有实际数并以下列规定条件计算机械变动人口数,则本场到1990年,2000年的人口
自然变动指标将如上表:
说明:①预计出生数:婚后当年生20%,次年生80%。预计结婚数以当年年满23岁的女年青
70%,加下半年24周岁以上的女青年50%计算。
②死亡率4‰计算。自然增长率按预计增长人数计算。
③机械变动人口按以上两条增减。
三、优生优育
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工作,禁止近亲和先天性痴呆等遗传、传染性疾病患者结婚。实行
婚前健康检查。列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手续。
附:1 9 8 2年人口普查中,盲、聋、哑,呆登记人数:
盲:男1人;
聋:男1人;
哑:男8人,女5人,合计13人;
呆:男6人,女6人,合计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