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政管理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从建场直到现今一直把护林防火列为等头大事来抓。本场地
处三○三、四○四冰趟子等林场的出口通路,防火安全对国有森林安全关系极大,因此年年都
要提高警惕,严防一切火灾发生,以免给林区带来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总场设有护林防火指
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科,各分场、生产队和直属单位都设有护林防火组织和灭火工具。每年
都要重新组织一次和在春秋两季进行巡回检查。从1979年起配备专职护林防火检查员,现己增
至7名。灭火器材有风力灭火器3个和摩托车一台,具有小型的快速灭火组织。
护林防火在北安市人民政府领导指挥下,本场编为第六联防区,与三○三林场、八一五六
二部队农场、八一七七三部队农场、赵光镇等共同负责,互相联防,同属第六联防区。规定每
年从3月15日起到9月15日山青草绿止,和9月15日叶落草枯起到大雪封山止为防火戒严期。在戒
严期内不准进山,更不准带火进山,以杜绝事故发生。农场开荒烧荒和清理田间障碍,要求严
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六烧六不烧》制度。1、不经上级批准不烧;2、领导不在场不烧;3、不组
织好扑火队不烧;4、不通知友邻单位不烧;5、不打好防火道不烧; 6、刮三级以上风时不烧。
对一般职工家属等年年签订护林防火公约。同样执行政府规定,不准野外弄火,不准室外吸烟,
刮五级以上大风不准烧火做饭,防火指挥部有防火旗,居民家属有防火轮流值日牌等制度,严
防火灾事故发生。“饭可一日不吃,火不可一时不防”。
乱砍盗伐事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猖獗一时,由于冬季没有煤取暖,上山伐木做烧
火柴,无人制止。198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后,基本上制止乱
砍盗伐现象。逐步恢复了爱林护林的好传统。
造 林 保 存 面 积 统 计 表
(1985年) 单位:亩、立方米
历 年 造 林 保 存 面 积
单位:亩、万株、立方米
一九八四年房屋实有面积
单位:平方米
各 队 农 防 林 情 况 (1985)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