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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机修造

第三节 农机修造


  一九四九年红星修理所建于原省营赵光农场,设在现今的赵光机校院内。利用日伪时期
遗留的旧房舍,搞电、气焊,还有日本大阪产的皮带车床3台和皮带钻床1台,以及小烘炉等设
备,能进行一般的修修补补,不致“千里求医”为生产做好服务工作。一九五四年研制成功“红
星2.4型丁齿耙”,开始了能修能造的先河,鼓舞了机修工人的斗志,以后还改革苏式康拜C一6
的链条传动为皮带传动。在垦区系统得到推广。
一九五七年春,修理所迁来现址红星场部。新增加了车床、刨床、钻床,自改发电设备60
千跹机组一台。有厂房480平方米,配有主任、技术员、修理和机加工人32人。可以完成机车小
修、高号保养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一九六○年炊事员到车间请夜班人吃饭,用一个打火机加汽油而酿成火灾,烧伤2人,烧毁
车间,损失5万多元。重建厂房以后,为解决生产急需和克服资金不足就一边修,一边革新,缺
补啥,先后改革了铣瓦机、磨合台、油泵油咀试验台,支重轮折装台、天吊等十几项革新和小
工具设备,自力更生武装了自己,提高了修理能力。到一九六三年除镗缸磨轴外,包括发动机
修理,全部可以承担。
“文化大革命”中一九七○年改为二团修理厂,调进和自购各种设备19台,扩建厂房 1.156平
方米,下设5个车间,职工139人,(内下乡青年占50%)技术人员8名,大修机车除磨曲轴以外可
以全部完成。新建尼龙车间自制尼龙压铸机,尼龙制件销售到外地。为连队制造疏苗器、合墒
器、喷药器和深松铲等,产值由一九七○年的15万元,到一九七六年增加到40.5万元。结束了
管修不管造的时代,撤销兵团后,改名为修造厂。现有职工 152人,五级以上工人29名,技术
人员3名,助工1名,工程师3名。厂型为科级单位。再新建修理车间1.742平方米,调进曲轴磨
床,镗缸机等;达到了每年平均修拖拉机40台,发动机25台,汽车5辆,农机配件25,200件。
制造集草车、清粮机等,年总产值达到55—90万元,经营平衡。一九八四年拥有各种设备39台,
固定资产150万元。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厂对车间,车间对班组或个人承包,编余人员转
产搞副业,养殖业,改变了大帮轰,吃大锅饭的现象,生产向新的领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