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电力、通讯第一节 电力建没 1949年~1957年间,全场无电力,1957年始于修理所用克斯07作动力发电,专供修理所
的机修用电和面粉车间磨粉用电。1960年用6缸坦克引擎作动力发电60KW,除供修理所,面粉车
间用电外,还为办公室和部分家属住户供电照明。
1963年农场规模不断扩大,工副业单位增加发展,人口增长,生产生活用电严重不足,开
始架设了由赵光变电所直接供电的6.6(千伏)18.8公里配电线路,采用10米松木杆,杆型三角排
线。场部安装了100KVA(千伏安)变压器一台,二队、三队、四队、九队、十队、十一队、科研
站各按装了30KVA变压器。除边远单位外,全部用上了国电。共青团农场(今二分场)1964年自建
发电,装机60KW,升压3.3KV。当时全场线路总长45公里,年用电量达50万度。适应了当时生产
生活用电需要。
1970年后,本场农业和工业、副业生产进一步扩大,加之电气化,自动化在工农业上的应
用,用电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赵光输送的6.6KV电压,由于线路长电压降大,一些大型电器设备
不能启用。并受赵光农场用电负荷的控制,供电时间很不正常、时有时无,影响生产的正常进
行与发展。
1974年我场开始筹建自己的变电所,以原场部电工班为基础,成立24人的电业所。国家投
资17万元,由赵光电业北出口处,直接和北安35KV的输电线路接火,由北安供电局直接供电。
电业所配电容量两台560KVA并列运行,总容量1,120KVA。
1976年10月16日正式投入生产运行。输电电压35KV,配电电压10KV,提高了电压,改善了
用电质量。由原来的用电单位变成了对外供电单位。
为解决国电供给不足,从1970年的60KW至1980年120KW自发电补充不足。1981年投资10万元,
购进500马力,320KW两台发电机组,建造发电厂房800平方米,在国电不足时,由自发电满足供
应全场生产,生活用电。
从1976年后,本场的电力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得到了满足供应,用电量逐年增加:
1976年1984年供电统计 (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