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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原粮管理

第十章 粮食、外贸

第一节 原粮管理


  粮食是本场主要产品,也是收入的主要来源。遵循国家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实行一级
供应调拨,分级管理办法,年产粮豆除“三留”以外,全部上交国家。1982年起,国家允许在
完成征购任务后,可以多渠道经营,到1984年本场粮豆远销北京、山东、江西等地,提高了经
济效益,初步打开了由管理型向经营型转变局面。
一、管理
分级管理由粮豆生产单位,即农业生产队负责粮食的晾晒处理,检斤入库,妥善保管。上
交、加工、调拨、销售则由总场统一计划,由粮食科安排指导和检查。
粮食晾晒靠日光降水份,无烘干设备。现有水泥晒场12.4万平方米,土晒场11.9万平方米,
日晾晒能力达1,000万斤,晒场机械到1984年拥有扬场机42台,清粮机19台,选种机20台,入
库输送机13台,自制装车机7台,大豆磨光机2台。
二、管粮设备
全场19个农业生产队合计砖贮粮库8,000平方米,砖贮粮仓17个,土贮粮仓150余个,年贮
粮能力近10,000吨,占年产粮豆的30%,基本满足留贮粮存需要。晒场砖围墙14个和铁围栏1个,
仍有4个生产队的晒场是木栅栏。
三、科学管理
1964年以后配备化验员和一些简单的化验仪器,但保化人员不稳定,随意调换人员,造成
不应有损失。从1974年后,全场19个队都配齐了保化员,经农场、管局粮食部门专业培训,能
独立操作。各生产队都有71—61型容重器和快速水分测定仪,可自测水分和验定等级,还可做
出口大豆的初检项目,提高粮豆销售等级,增加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