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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交、销售、供应、调拨

第二节 上交、销售、供应、调拨


  一、上交
多交粮、交好粮、快交粮是国营农场的中心指导思想。1971年以前,农场没有征购任务,
按上级规定的留粮指标以外的数量,全部交给国家。1971年国家实行一定五年征购任务不变政
策,到1981年以前,本场上交任务1,300万斤,完成任务超交部份加价50%,1984年国家取消一
定五年不变任务,实行“倒三七”加价。这样多产粮豆,从国家给的加价奖中,本场每年可增
收几百万元之多。
综合历年上交粮变化,1966年比五十年代增长147%,1978年比1966年增长68%, 1983年比
1978年增长34.3%,1978年以后,除灾年以外平均年增长率20%。
二、销售
1981年以后,在国家政策规定下,粮食部门内外搞活,实行多渠道经营,由北安管局许可,
外销大豆、元并,年可增收几十万元。
农场由重视粮食处理,转变化为重视粮食经营,使同样数量的粮食在“提质增收”的要求
下,年可增收四、五十万元。1980年以前,小麦斤平均售价0.163元,1980年平均售价0.1722元,
1982年平均售价0.1806元。逐年因注意提高粮食销售等级,而增加了收入。农场对各生产队
实行奖励交售一、二等粮,不准交等外粮的办法保证了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粮油供应调拨
1、种子由场生产部门计划安排,生产队自行精选保管、调剂、贮运,粮食部门控制数字和
检查。
2、饲料按上级留粮标准,场畜牧部门统计数量,由粮食部门统一下达计划,以生产队自留
为主,不足部份由粮食部门统一调拨供应。
3、成品粮油供应,在1970年前统一归属赵光农垦局粮食组管理,农场设粮食所直接供应列
户。1971年开始由兵团二团商业股主管,此后总场、分场设粮食供应部,生产队设粮油保管员
(卖粮员),现在是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办理本队食堂和住户的粮油供应。
本场是小麦、大豆产区,多年种植单一,极少或没有其它杂粮,形成了单一的主食面粉供
应。为改善职工生活,粮食部门每年都要从省内外调剂大米、粗粮来改善职工的单一主食问题,
年平均供应每人大米20—40斤,以及其它少量的玉米查子等。粮贸工作人员的辛勤,换来职工
家属的生活改善,身体健康。
4、粮票管理,粮票由场统一发放,1979年前粮票不紧张,1980年开始重视粮食经营,粮食
售价上升,兑换粮票差价较大,如1984年需1.25斤原粮换一斤粮票,按三等粮价计算1.25斤粮
价值0.28元,而粮票只能收回0.16元。粮票差价每斤0.12元,因此必须对住户严格控制粮票需
求,只能保证满足正常的需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