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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平反冤假错案

第一节 平反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和历史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严重影响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委平反大批冤假错案的基础上,纪委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的方针,对一些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的申诉案件进行复查,经过内查外调反复核实材料,先
后纠正冤假错案3起,并为其中1名党员干部落实了政策,恢复了党籍。
根据中央关于“两案清理” 的指示精神,对在“文革”中有问题的人进行了清理,本着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在“文革”中犯有错误的少数党员干部,逐个作出结论,
有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