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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安

第五章 公安、司法

第一节 公安


  一、概况
1952年3月18日正式命名建场,由场工会主席兼任保卫干事。当时主要任务是搞好内保,配
合北安县公安局、赵光公安分局搞三反、五反和镇反工作。这以前,按部队编制,设保卫干事
负责内保工作。
1965年初成立公安派出所,由徐志德等3人负责户籍和内外勤,普遍建立治保网点,进行
“四防”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砸烂公检法”,全场大乱。
1970年组建兵团二团后,设保卫股,代替公安机关职能。先后由刘恒、姚宝士、刘景芳任
股长,保干10人。共青团农场、晨光农场分别改为二营、三营各设保干2人。保卫股在稳定“文
革”初期混乱局面,逐步消除派性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在极左路线领导下,在“一打三
反”,“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中,以形而上学的观点,逼供信的方法,使个别已有历史问题结
论的人,又戴上了“历反”的帽子,在处理经济案件中,出现了冤案,对政治案件,有的久拖
不结。
1977年撤销兵团,恢复农场,设公安分局,隶属北安县公安局。由丁国岭、苏德全任副局
长。1980年农垦公安局自成系统,隶属北安农垦公安局,苏德全任局长,金巨龙任副局长。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了法律秩序。截至1984年共发生刑
事案件56起,治安案件245起,特别是1983年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后,破案率逐年提高,社会治
安好转,干警素质也逐年提高。1983年分局被评为总局先进集体,先后有3人被评为总局政法系
统先进工作者。
二、案例
七十年代杀人案件,侦破比较成功。
1、高美海杀人案
1974年12月4日,15连哈市下乡青年高美海,在行政拘留劳动中逃跑,当夜窜到服务队菜窖,
图财害命将独身工人张广杀死,连夜潜逃。案发后,配合一师保卫科进行侦查,12月17日在哈市
车站追捕归案,于1975年9月25日处决。
2、丁继峰杀人案
1975年9月8日二营23连工人丁继峰因奸情将其夫宋×枪杀,丁犯服毒在死现场。
3、李文科手榴弹杀人案
1975年9月28日,23连天津下乡青年李文科尾随由北安看病回来的25连上海下乡女青年梁××,
行至红星水库附近强奸杀人灭口。案发后,配合一师保卫科侦查二十多天,在侦察中李预感败
露,夜里从连队仓库中偷出手榴弹一箱,乘青年熟睡之际,向宿舍内投摊手留弹6枚,造成2人
死亡,8人受伤的恶性案件。后在继续侦查,由于指挥不利,措施不当,副政委何易生在搜身时,
李又掏弹反抗,被当场击毙。
4、石井义手榴弹杀人案
1977年7月5日,5连的北京下乡青年石井义,因平时小偷小摸,连队领导批评教育矛盾激
化。夜里从武装部弹药库盗出手榴弹一箱,投炸5连两个职工宿舍,造成两人死亡, 1人受伤,
石本人也被炸死在现场。
5、杨黑龙杀人案
1981年9月6日晚,18队工人杨黑龙在俱乐部看电影与17队工人曹占富发生口角,被在场群
众劝开后,杨回宿舍取来杀猪刀将曹杀死,当晚将杨捕获。黑河地区中级法院在红星农场召开
公审会,依法处决。
6、孙广杰、徐军安抢劫会计室案
1981年10月28日夜,30队工人孙广杰、徐军安二人,先将电话线割断,手持匕首、绳子闯
入三分场会计室,威逼出纳员肖××将金库打开,抢去现金15,000元,随后将肖和电话员孟××
绑在木床上,又到车库盗走北京牌小汽车,连夜外逃。案发后,配合北安管局公安局侦查,
派出3组追捕,于第二天下午在沈阳火车站将二犯捕获归案,脏款全部缴还。孙广杰被判无期
徒刑,徐军安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三、治安防范工作
“文化大革命” 前各生产队都有治保会,主要负责四防工作和对四类分子的监改工作。工作
认真负责,政治工作扎实,虽然重点防范部位不够严密,但很少发案。1976—1980年期间,因
“文革”及其后遗症,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剧增,年度平均发生刑事案件30起左右。自1980年
成立农垦公安局后,抓紧法制教育,三库、一站、一室、一棚防范措施严,发案率逐年减少,
年度发生10起以内,破案率在70—80%之间。1983年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后,发案率低为6起左
右,1983年破案率达到100%,1984年破案率85.7%。群众安全感增加,干警两大素质提高,但是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是左右全场治安形势的关键。在党委领导下,与共青团、教育中心、法
庭、工会等密切配合,在打、教、防、帮、建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