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制改革
第八章 人民武装
第一节 建制改革
本场人民武装工作是1963年开始的。1963年,赵光农垦局设立人民武装部,武装助理一
人。从1963到1984年,经历了三个体制变革时期,即赵光农垦局时期,农场总局时期。
赵光农垦局时期1963~1968年,场设专职武装助理一名,由魏福胜担任。本着毛主席“全
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指示。成立了“红星装甲民兵团”。团长吴起,政委李万隆、参谋长
魏福胜。
兵团时期1968年6月~1976年8月,武装机构正式撤销,武装助理改行,由兵团二团作训股
接替。全场建制按部队编制,生产队改为连队,下设排、班、分场改为营的编制。计有兵团战
士5,574名,干部208名。民兵组织见附表,武器弹药配备较齐,较强,广大兵团战士是来自北
京、天津、哈尔滨等各大城市的知识青年,是生产的主力军,也活跃了兵团的文体生活。
农场总局时期:1977年撤销兵团,恢复了原农场体制,成立场人民武装部。第一任副部长
张汉起,第二任副部长马福生。1983年4月,第三任副部长徐长生,分场设武装干事一人。
1978~1979年武装部组织了3,200人的基干民兵20台汽车和胶轮拖拉机参加了支援黑河地
区国防战备物资的运输工作,并输送了40匹军马。
由于党委重视武装工作,齐抓共管,于1979年和1980年被北安管局人武装授予“民兵工作
先进单位”。1983年被管局人武部授予“先进人武部和红旗弹药库”的荣誉称号。并被管局党
委授予1983年度先进集体。1984年又被管局人武授予“先进人民武装部”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