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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医疗

第四章 卫生

第一节 医疗


  1952年由青干一团三大队卫生所组建农场卫生所,1953年红星、赵光两场合并,各为
红星农场卫生所。1958年又与通北农场卫生所合并,成立农垦厅驻赵光办事处卫生所。 1959
年设立红星分场卫生所,1962年恢复为红星农场卫生所,1970年扩编为生产建设兵团二团卫生
队,1973年建成住院部,有病床100张。1977年撤销兵团,恢复红星农场,称为红星农场职工
医院,同年成立卫生科。1984年组成卫生科、职工医院、卫生防疫站三位一体的卫生中心,在
各分场设立卫生所,生产队设立卫生室。合计医护人员81名,担负着全场15,000人的卫生防疫
和医疗预防、计划生育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大发展。1980年装50毫安X光诊断、心电、超
声等设备,购置高压消毒器,开始自制葡萄糖、盐水输液,设置了五官科,理疗科。1982年建
口腔科、妇幼保健站,结核防治、肝炎防治等领导机构。对一些疑难病症基本上能独立处理治
疗,如内妇儿科、传染等常见病多发病、中毒、休克、四衰的抢救,外科方面的颅脑损伤。胸
膜联合伤、骨折、妇科难产、剖腹产、子宫全刮、计划生育手术、儿科传染病中毒性消化不良
等都可以得到良好的医疗护理。对特殊重症患者,由医院派医护人员陪送转院(或自行转院)到
北安农场局医院、哈市农场总局医院等大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