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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节 计划生育工作


  本场1964年开始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对部分男人做了绝育手术。正当深入这项工作时,
“文化大革命”开始了,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干扰破坏,使生育处于无政府状态。1973年又重新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场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场和各基层单位都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
组,并按黑龙江省委(1973)20号文件规定,在群众中宣传教育,提倡晚婚,“一对夫妇两个孩,
间隔四、五年”,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农场按照上级规定精神,做出决定:对做绝
育手术的育令妇女给予经济物资鼓励(发给豆油、猪肉)。男人可以给假(发给工资)伺候妇女3~7
天。1974~1979年全场育令妇女做绝育手术的 1,000余人。1980年以来,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
工作方针政策,坚持生产和生育工作一起抓,做到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人口自然增
长率下降,从1979年21‰下降到1984年的3.8‰。先后被评为北安农场管理局、农场总局、北安
市、黑河地区、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一九八四年医务人员统计表



历年就医人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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