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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机构

第二节 行政机构


  一、场部机关:
建场初期1956年场部机关设立政工、管教、财务、统计、经理、生产、畜牧等科
和工会、卫生所。1959—1962年三场(格球山、虎山,七星泡)合并,撤销了场部机构,
编入七星泡农场序列。1963年与七星泡农场分开,恢复场部机关编制,设政治处、办公
室、管教、财经、生产等科室和一个派出所。“文革”时期1968年场革委会成立后,设
立政工组、秘书组、改造组、生产组、财务组与人保组。
1970年改为国营农场后,撤销了改造组。1974年撤销分场实行场、队两级管理,场
部设组织科、宣传科,办公室和计财、劳资、生产、畜牧、工副业、供销、基建、文卫
等科,以及公安分局,武装部。
1985年机构改革,设政治处、纪检委、办公室、政研室与计财、劳资、生产、农机
交通,文教、卫生、商业,老干部等科室和公安分局、武装部,人民法庭,管教科、工
会,团委、技术室、场史办。
二、基层单位:
建场初期是三级制,支队(总场)以下分为四个大队(第1、2、3、4作业站)和1个畜
牧队,大队以下设中队。
1959年三场合并后,改为10、11、12、13等4个分场(即原来的第2、1、3、4作业站)
和1个畜牧场,分场以下设中队。
1963年与七星泡农场分开后,支队(总场)以下改为1、2、3、4分场(即10、11、12、
13分场)和畜牧场,分场以下设中队。
1970年变为国营农场,中队改称生产队。
(附表格)
一、建场初期(1956—1958年)


二、三场合并时期(1959—1962年)


三、恢复建制后(1963-1966)


四、“文革”时期(1967—1973年)
劳改支队在“文革”初期以正面教育为主没有开展群众运动,及至1967年2月受到社
会面上运动的冲击,2月1日“造反派”宣布夺权,劳改支队的行政管理部门由“联合总
部”成立的接管委员会所接管。相继实行了“军管”,行政机构发生了变动,各基层部
门仍保持原建制未改。
在格球山农场军事管制领导小组(1968年5月31日成立革命委员会)机关设置情况如下。


五、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制(1974-1984年)


六、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 (之一)


六、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 (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