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保养与修理 为使农机保持完好技术状态,建场初期机械检修保养沿用了苏联模式的技术保
养制度,分为一,二、三,四号(小修)、大修等四号五级制。用小时或耗油量确定保养
间隔。国产拖拉机投入农场之后,仍执行这种保养制,但和以前相比,制度更加详尽细
腻,对作业小时耗油量、保养点或部位都有具体规定和要求。“文革”前对保养制度执
行的较严,拖拉机“三率”高,技术状态好。“文革”开始后,各项保养制度均遭到破
坏,重使用轻保养,甚至光使用不保养,使拖拉机故障多,损坏重,“三率”低。“文
革”后期又逐渐恢复了各项保养制度。开展标准化运动,贯彻“防重于治,养重于修”
的原则,积极抓好拖拉机保养维修。尤其在拖拉机的“治漏”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使八十年代初期的“五净,四不漏、一完好”率达到90%以上。
在修理方面建场初期无专用设备、工具缺、技术水平也很低。如1956年拖拉机作业
完了,要开到北安去检修。途中曾发生一台拖拉机掉在水坑中,因拖不出,只好将部件
拆开运走。六十年代后逐渐增加了修理设备,修理工艺和技术水平相应提高,车、钳、
锻,刨,镗,焊等设备较齐,油泵、电器等修理项目也都能开展。八十年代又增加了使
用粘接技术,马力试验,曲轴磨床等使拖拉机的修理工艺和修理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农具的修理,八十年代前基本是采用“季节检修制”,即每年春播结束后的“伏检”
和作业结束后的“冬检”。八十年代后采用了随坏随修的“日常修理制”。
拖拉机的日常维修在分场进行,各分场开始只配有修理工,自七十年代后期各分场
才相继建立了保养间(即修理间),装备了修理工具和设备。八十年代以后,拖拉机采取
了五级四号,定期修理(一级修理),场规定高保养和一级修理,必须在总场修造厂进行,
修理条件好的管区(相当于生产队)可进行高号保养,以保证修理工艺水平和检修质量。
在修造厂修理的拖拉机,采用部位包修的办法,主要部位由技术高的修理工负责。
修后的拖拉机须经马力试验台测试,机务科主管技术员验收后方可出厂。农机修理制造
主要设备见附表。
农机修理制造主要设备
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