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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十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1977年以前农场的工商行政归德都县商业系统管理。1977年10月移交北安农场管
理局商业处管理。当时农场尚没有设置行政管理机构,1980年开始由商店负责市场管理。
1982年5月建立商业科(科店合一)科长为赵如海。内勤宋惠春,工商管理员张宝太。1983
年商业科从商店分离出来列入机关编制,1984年将商业科改为工商物价科。
工商物价科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令对工商企业实行经济监督,对个体工商
业进行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取缔无证经营。
一、个体工商业
随着党的富民政策,在国营商业发展的同时,农场的个体工商业也有了较大发展。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农场从1981年开始对个体工商业者进行了登记和发放营业执
照。到1985年末农场共有个体工商业户67户,其中:工业、手工业7产、7人,运输业12
户、12人,商业18户,19人,饮食业18户,25人,服务业5户,5人;其它行业7户7人,
营业额89.98万元。
1985年个体工商业经营情况表


二、农贸市场
1982年以前农场没有集市,仅有一户摊床由商店负责管理,从1982年以来由于中央
对商业实行“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政策,农场的个体工商业户随之逐渐增多起
来,至1985年已经发展到67户。经销农副产品的个体摊床也越来越多,为了重点发展个
体工商业,保护合法权益,取缔非法无证经营,还建设了三十米长的市场大棚。农贸市
场经营的品种大部份是农副产品,每日成交额为12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