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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银行

第十五章 银行



  人民银行嫩江县支行于1967年3月1日建立格球山营业所,任命冯友彬为所主任,
有职工5人。1970年6月冯友彬调走,改任陈凤生为主任,李世选为副主任,职工7人,
仍归嫩江县支行领导。
1976年7月陈凤生、李世选调走,任命杨树成为所主任,职工7人,隶属人民银行
德都县支行。
1977年8月杨树成调出,由会计葛祥代理主任,1979年“人”、“农”两行分设之
后,营业.所属中国农业银行德都县支行领导。任命葛祥为营业.所主任。1984年又
增任李胜玉为副主任,有职工9人。
格球山营业所历年基本情况表


历年信贷发展与变化情况表


历年会计业务情况表


续上表


建营业所以来出纳员只有一人,1985年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增加了,
群众储蓄额不断扩大,遂增加一名出纳员。历年出纳业务情况列于下表:
业务情况列于下表:


从1967年建立储蓄所以来群众储蓄不断上升,1979年开始各单位都建立了代办所。
截止1985年已建立了24个代办所(有兼职代办员24名)储蓄户达到3213户,储蓄额达到
1725204元。
历年储蓄业务演变情况表


格球山营业所建所时只有一间20平方米的营业室,二次搬迁的营业室为30平方米,
第三次搬到机关老办公室合计有60平方米。因业务不断在扩展,第四次变迁是同邮局合
占半栋房,但仍不适应安全:需要。1985年经请示上级党委研究决定,营业室独立半栋
房200平方米,当年动工维修后于12月交付使用。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格球山银行营业所的职工队伍也在加强,现有职工
9人,其中:干部5名,工人1名,代办员2名,警卫1名。有共青团员4人与农场机关团员
组成支部。1971年格球山营业所被评为省级金融红旗单位,1972年被评为总局、省、地
三级金融红旗单位;1976年被评为地区级红旗单位;1982—1985年连续被评为省、地、
县级金融红旗单位。有5人先后被授予省、地、县级金融红旗手的光荣称号。
银行在农场做为外驻单位,接受县支行领导,农场对其开展业务以及职工生活给予
方便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