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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济改革

第三章 经济改革



  从1979年起在开展劳动竞赛和评工记分的基础上,针对多年来经济上“吃大锅饭”、
分配上“平均主义”的弊端,进行了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经济改革。
1979年,根据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79)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格球山农场财务包干及
奖励办法》,实行的是基本工资加奖励的一种形式。农牧生产队实行“四定一奖’。定产
量、定上交、定费用、定利润和完成包干计划奖励,工副业单位按工业企业、产量、质量、
品种、成本、原材料消耗、劳动生产率、利润、资金占用逐项确定的八项经济指标实行包
定奖的方法,划分为阶段奖、节约奖和年终经济成果奖。
一、阶段奖:
1、机械作业:以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作业任务,符合作业技术要求,按作业阶段为
对班组奖励。春播30元;田间管理30元,麦收120元,秋收72元。联合收割麦收60元,秋
收36元。按作业期限每超一个班效工作量折合一个工作日奖给车组。
2、农田工:以出满勤、守纪律、不损坏工具、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定额,分阶段奖励。
春播和田间管理每人4元,麦收每人3元,秋收、秋翻每人6元。
3、畜牧饲养:定产每人饲养繁殖母猪15头,年平均繁殖1.8窝,窝活平均6.5头(以
转群健康仔猪为准),超定产指标一头奖一头,超5头以上奖2头;育肥猪每人饲养80—100
头,成活率95%,6个月育肥期平均超160斤,从超产部分提10%(或折价)
奖给饲养员。
4、对其它各行业也分别规定生产任务,利润指标,超计划利润分季提成奖励。
二 节约奖:
1、机组:按全年完成生产任务,消耗的定额年终以节约价值3—8%提奖。
2、汽车运输:完成全年生产,在三项综合节约(油料、修理零件、轮胎)价值中提3—8%
奖给车组。
3、其它工种:根据技术革新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成本,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适当给以奖励。
三、年终成果奖;
按四定指标考核,以职工人数计算,完成利润指标提30元/人,产量指标提10元/人,
上交指标和支出指标各提5元/人。
奖金的财务处理:
年内阶段作业奖,节约奖均计入生产成本,年终成果奖和扣罚工资及罚款列入非生产收
支项下。计算为企业经营盈亏,超利润奖,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奖励由专用基金列支。
1980年,根据农龙总(80)91号文件《关于修订垦区(1980年农牧场奖励办法)的通知》结
合格球山的具体状况修订了《1980年包定奖试行办法》。
(一)农牧生产队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办法
基本工资在农忙季节(4—10)实行月薪日计。奖励部分实行完成计划利润和超计划利润
提成奖。
1、阶段作业超额奖:
以定员职工为基数,每人每年提出30元(其中1.5元由总场掌握用于全场阶段奖平衡使
用),生产队控制28.5元做为阶段作业超额奖。此项奖金平时由生产队留成或生产资金垫支,
年终列入超计划利润奖金中支付。
2、完成计划利润奖;
以批准的年度生产财务计划为依据,年终实现计划利润指标,粮食总产指标,大豆总产
指标,畜牧扭亏或造林面积指标(即四定)每完成一项从计划利润中提2.5%做为奖励之用,
全面完成四项计划指标,从计划利润中提10%奖励职工。
对养猪业的奖励
繁殖母猪包群组达到年产1.7窝,窝活6.3头以上可分两个阶段支付超产奖。
育肥猪包群组从断乳后饲养6个月成活90%以上可发一次阶段奖。
按农场收购每斤仔猪,肥猪两元钱计算,年终盈利千元以内的全部奖给包群组,1000—
5000元实行二五分成,5000—10000元实行四六分成,万元—2万元实行三七分成,3万元以
上实行二八分成,即实行50%,40%,30%,20%四个档次奖给包群组。
3、超计划利润奖:
年终超额实现计划利润指标,可从超计划利润中按下列分成比例提成,累计加进法提取
奖金。分配给职工超计划利润奖,一般不超过全队职工一个半月标准工资,个别突出的队产
量利润指标比上年大幅度增长者,经批准可达两个月标准工资,多余部分为生产队留成,用
于集体福利或以丰补欠。
超计划利润分成比例


(二)工副业单位的奖励
工副业生产单位(除基律、面粉厂实行计件工资)也执行阶段奖,年终利润提成和超计划
利润奖。
规定了三项奖金的总和,一般不超过本单位职工一个半月的工资总额,生产成绩突出、
产量、质量、品种等主要经济指标比上年都有增长。经农场批准可达两个月标准工资总额。
1981年制定《1981年浮动工资和奖励办法试行方案》
全场实行联产计酬浮动工资制(卫生、教育系统除外)
(一)农业生产队实行五定一奖,联产计酬浮动工资制。农业职工每月支付基本工资的
90%,联产浮动基本工资10%,五定指标全部完成浮动部分全部发给,完不成五定指标,
分项按浮动比例扣发。
五定项目及浮动比率


(二)工副业单位(修造厂、车队、直属队、砖瓦厂、筑路队,基建队、林业站)实行四
定一奖,联产计酬浮动工资制(浮动工资办法同农牧生产队)
四定项目及浮动比率


(三)场机关(包括场领导)实行四定,与全场经济指标挂勾。
各项包定指标及浮动比率


奖励办法:主要以考核经济利润为依据,农业生产队实现计划利润指标,按“一八”分
成(即10%奖给职工,80%上交总场,10%为生产队留成)。
超计划利润部分以累计加进办法按下表提成。附表:


对其它工副业单位,相应核定了年度经营财务指标,并分别制定了提成奖励办法。
1982年,根据总局农党(82)2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制定了《专业承包与奖
励试行方案》。
着重发挥生产队、生产班组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广泛地实行了《定包合同》用经济手段
管理经济,在劳动分配上强调按劳分配实行定额记分,责任记分,以分计酬,以分计奖。
生产期内实行作业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合的付酬办法,年终超额完成合同利润指标,
按“三兼顾”原则实行分成奖励。
浮动工资;
农场全员(包括文教、卫生)均以一级农牧工资三十二元的20%参予浮动。
浮动办法;
视年终完成定包指标情况,全部完成发给全部浮动工资,一项未实现计划指标低于10%
扣发该项浮动工资30%。
①农业生产队“定包”项目与浮动比率(表)


②工副业单位“定包”项目与浮动比率


③管理部门及非生产单位与全场经济指标挂勾其“定包”项目及浮动比率


④学校“定包”项目及浮动比率


⑤医院“定包”项目及浮动比率


超计划利润奖励
计划利润不提奖金,超计划利润部分提取20%做为年终职工个人奖金分配。
奖金分配总额以生产队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为限,职工个人奖金最高以不超生产队职工
平均月工资十二月为准。多余的奖金可留做扩大再生产,兴办集体福利以及当作以丰补欠
之用。
超计划利润部分10%,留做生产队基金,超计划利润部分70%上交总场。
阶段奖
按全场职工平均人数,每人每年预提25元由总场掌握使用。
材料节约奖
凡已规定材料消耗定额的生产项目,均可实行材料节约奖,汽车队可按节约部分5%,
其它则按节约部分8%奖给职工。超定额消耗则按超耗部分3%扣职工个人的劳动分配。
1983年以完善经济责任制为基本内容,制定了《责任制试行方案》在组织专业承包中
重点实行了生产定员,把多余人员分离出去开拓新的生产经营项目,在确定生产财务(利润)
指标和超收分成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全场落实了五个类型的承包责任制:
1、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
2、上死下活自负盈亏责任制;
3、经费包干与联产计酬相结合的责任制;
4、经费包干联购联销计酬责任制;
5、经费包干节余奖励责任制。
第一种责任制利用于农业生产,实行农机混包(包产量、直接费用,工资上交利润)超
利提成奖励。
农机混包小麦,机务实行“双包、双奖” (即包标准亩作业成本,节约部分提成奖
励,列入生产费用)。大豆实行统播、分管、分收承包到劳的办法,承包指标除十四队亩
产定为230斤,其他队亩产不低于180斤,场以不变价格每斤0.30元计算,产品收入扣除亩
费用限额40元为固定上交利润,超固定上交利润,多收自得少收自负。
第二种责任制用于小型、分散、个体的手工劳动项目,如工副业,畜牧业,基本建设
等行业,其特点是上缴财务(利润)指标包死,完成上交利润余利自得。
第三种责任制用于机关科室和生产队管理人员。
第四种责任制用于商业经营单位。
第五种责任制用于学校、医院。
1983年的奖罚办法;
全年取消阶段奖,实行年终一次奖金分配,奖金提取比率以超计划利润20%为标准,
完不成计划利润减发浮动工资(减发比例规定为差1%减发浮动工资2%)。
1984年,进一步稳定调整和完善经营责任制,以提高生产力水平为目的,进行了有
限度的改革并在七队试办家庭农场。
农业生产的承包形式基本同于上年,在大豆承包上全场根据土地条件,历年产量划
分了四类不同的生产队,实行统播、分管分收,定额上交盈亏自负,限额奖赔的办法。
1984年大豆承包(亩)经济指标一览表(之一)


1984年大豆承包(亩)经济指标一览表(之二)


杂粮和经济作物采取了固定上交(指标逐年调整);盈亏自负土地固定承包几年的办法。
畜牧生产:采取了以公有户养,定畜交公,以畜牧技术人员和畜牧工人为主实行三年
户养承包盈亏自负的办法、在承包畜牧业上实行了扶持优惠的政策,在确保公有畜群的原
则上,积极调动畜牧人员的生产积极性。
役畜采取了租借承包的方式,交由承包产使役(包括:牛、马、车辆)合同期内一切费
用承包户负责,有偿服务收入归承包户,是向家庭牧(农)场过渡的一种形式。
其它各业分别定任务,定产品质量,定上交,定劳动收益分配,实行了专业承包。
全场实行浮动工资制,约以37元的20%做为浮动,80%做为平时的予借生活费,超过
37元部分级差保留。
超计划利润分成按人均超计划利润分段累计加进法计算,分段提成比例如下:


完不成计划利润,减发浮动工资。差土%扣3%,生产队留成为本单位超计划利润的
10%。大豆承包年终分配人均超过600元以上部分实行“4、6”分成(即40%奖给个人,60%
交生产队),年终人均亏损挂帐超300元以上部分也按“4、6”挂帐(即 40%个人挂帐,60%
生产队负担)。
1984年在第七生产队全面试办,其他生产队也至少试办一个家庭农场,以便启发群众,
解放思想,开扩眼界,取得经验。全场共试办二十八个家庭农场(其中第七生产队办了八个
联户家庭农场,七个独户家庭农场)。
第七生产队在14300亩耕地上,按土地条体和历年单产划分了四个等级,一等有 8100
亩年上交土地占用费22.60元/亩,二等有5500亩年上交土地占用费21.70元/亩,三等有
270亩,年上交20.80元/亩,四等有450亩,年上交土地占用费12.90元/亩,家庭农场全
年提供土地占用费合计313.800元。其中按土地面积每亩上交总场12元计171.084元 (包括
总场管理费)。营业外支出和利润分配生产队留用142.16元。为生产队管理费和农业税支出。
1984年秋涝为患,粮豆麦单产仅199.9市斤/亩,经营亏损达296万元。平均亩亏损15
元之多,而试办家庭农场的第七生产队粮豆单产虽为191市斤/亩,而平均亩亏损只有0.92
元,全队亏损1.3万元。与之比较经营规模相似的十一生产队实行大组承包,粮豆单产高于
七队为245市斤/亩,由于经营上的大锅饭平均亩亏损则达7.1元。全队亏损10万元之多,
这充分显示出家庭农场的优越性。
1985年根据省局制订的《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章程》并总结我场1984年试办家庭农
场的经验,1985年农场实行了全面改革。经过充分酝酿制订了《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实施方
案》《组建十大公司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三个《方案》是全面改革
的纲领性文件。把格球山农场经济体制推入了全新的局面。
改革后的经济特征,是把全民所有制农业经济从集中统一的经营模式中解放出来。从
生产型转向生产经营型,从控制型转向服务型,展现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形式。在农场总
体发展经济计划指导下,试图依据农业经济的特点发挥家庭经营和农业机械两个优势,全
场共办了28个农机配套的家庭农场和134个分离出来的劳动力暂不能离土的独户家庭农场。
职工家庭农场以合同的方式,承包了土地,以有偿方式转让了农机具,在不具备自有
的条件下由农场垫付生产资金,承包者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组成了生产劳动组织,以崭
新的面目代替了旧的模式。
家庭农场按土地级差(见附表)承担土地占用费,总场管理费,劳保基金(养老金)和按
国家财政规定承担农业税。1985年按土地面积全场平均亩上交14.80元(不包括财政上缴)。
附:按土地面积应负担各项费用表
按土地面积应担负各项费用计算表 单位:元(之一)


按土地面积应负担各项费用计算表 单位;元(之二)


按土地上交利润明细计算表


职工家庭农场取消了等级工资制,改为以经营成果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不劳则不得食,基本趋于打烂了“铁饭碗”和职工靠农场吃“大锅饭”的思想。
1985年是历史上多灾之年,全场灾情:春旱34935亩,占播种面积的16.5%,风灾12570
亩,占播种面积5.9%,冰雹8985亩,占播种面积4.2%,霜冻36750亩,占播种面积17.3%;
然而在25个机械配套的家庭农场中经营有利的17个占总数的68%。经营亏损的8个占总数32%。
1985年全场平均粮豆单产314.7市斤/亩,粮豆总产52878千市斤,经营利润17.3万元。
在经济效益上取得三超历史的大好局面,但在改革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未被认识和尚待完
善的一些问题。
1、农场纵向经济关系没有解决:职工家庭农场生产资金完全依靠占用农场的资金,实质
体现不了相对独立经营,盈亏自负的原则。结果职工家庭农场只负盈,见利就分,发生亏损
则无力负担,势必挂帐出现负债累累。1985年全场职工家庭农场亏损挂帐达849210元,占应
缴利润1689342元的50.2%。
2、职工家庭农场横向经济联系,存在着小农经济思想表现不为互用,家庭农场之间,
家庭农场与公司之间突出了本位主义向钱看的倾向,抬高结算价格,互不支援等情况,在农
场内部还没形成计划经济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体系,而处于不健全的阶段,
所以在宏观经济管理与微观经济搞活中,一度出现不协调的局面。
3、在大机群社会化生产程度较高的农场,怎样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也就是彻底解决
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企业盈亏“吃大锅饭”的问题,仍然认为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4、职工家庭农场场长文化科学知识,经营管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
分还很不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的需要,以致出现钻改革空子,伸手捞一把等问题。
1985年家庭农场经营统计表 单元: 元


历年经济责任制奖励基金分配资料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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