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三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5年9月建场后,为了加强组织、纪律工作,由纪明友、吴凤阁、吕悦庆、王广福
等做组织与纪律检查工作。1959—1962年格球山农场并入七星泡农场。1963年恢复格球
山农场原建制后由李彦阁任组织、纪检干事,1967—1974年“文革”动乱期间停止了党
的组织活动。
1974年12月12日,经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杨春太,委员:
李文、李海洲、李永武。
1982年6月2日,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李文,委员:赵洪振,
邱玉道、李玉海、张登熙、李永武。
1983年7月15日六次党代会选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党委副书记赵洪振兼任,副
书记邱玉道,委员:李永武、李玉海、彭洪德。
1984年6月经北安管理局党委批准,苏会义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后改任副场长)。
1984年9月北安管理局党委批准,李海洲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没有到职工作,因
农场变为劳改支队,改任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