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章 司法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78年以前没有人民法庭,一般民事纠纷由公安分局处理,属于离婚案件通过所属
法院处理。
1978年初成立人民法庭,司法业务隶属德都县人民法院,行政受农场领导,形成政
企双重领导关系,造成很多不便。1983年成立北安农垦法院后,农场法庭隶属农垦法院
领导。
1983年8月1日北安农垦法院格球山人民法庭开始办公。法庭庭长1980年以前由李永
武担任,以后为陈洪明;助审员先后有五任即:王保满、赵振武、孙树田、孙殿臣、赵
振武;书记员有四任:吕静春、顾福顺、孙亚琴、车晓霞;法警有二任:王保满(兼)、顾
福顺(上学),现有工作人员3人;庭长陈洪明、助审员赵振武,书记员孙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