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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鹿山煤矿

第三节 鹿山煤矿


   一、机构沿革

  1971年底四十一团决定撒销二十五连(农业)之后,大部分职工随指导员严志越到大砬子西
侧组建采煤二队,1972年投产由78人增至120人,同年座机房失火后,移点到十三连小煤窑处。

  1972年曙光煤矿下马后,副矿长柏福臣带领部分职工,迁往鹿山脚下和二营当采煤点合并
成立鹿山一队。

  1973年春,四十一团党委决定将鹿山一队与二队合并,成立鹿山煤矿。从此,结束了本团
(场)多家搞煤的局面。鹿山煤矿担负起全场供煤的使命,它由人工开采年产 200余吨的小煤点
发展到用电力采掘,机械通风,绞车提升,年产原煤3万吨以上,粗具规模的小煤矿。

   二、地理位置及资源

  鹿山煤矿位于鹿山及大砬子山前,东经131°34′20″,北纬 45°53′30″。在场部以北
25公里处,北临二十五队,西接十三队,交通方便。全矿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井口设计按七
台河204钻井队槽探14号层为基井进行开采,5号、10号以及其他号层未开采,为了把经济搞上
去,力争翻两番, 1983年又在大五立子西侧,挠力河东侧进行试探性开采,发现204队槽探没
有标志的层号贮煤比较理想(现二十五队和北兴煤点)煤质较好,面积达20多平方公里。

   三、原煤开采

  鹿山煤矿自组建以来,掘进总进尺10 789米,开掘进尺435米,平均掘进率为0.719米/3吨,
原煤总产量 153万吨,基本上满足了本场自用煤的需要,同时还外销了一部分商品煤,缓和了
当地能源紧张的状况。

   鹿山煤矿历年产量及产值表


  
   四、经营管理

  鹿山煤矿是在兵团时期组建起来的,它的组织机构和生产经营都是按部队建制延续下来,
经营指标由上级下达,亏损和盈利都由上级来核销。对下级及职工没有任何经济约束。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强了经营管理,把经济效益与职工利益密切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职工
的积极性,将大锅饭改为定额管理,逐渐实行了计件工资制,岗位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有了
起色。

   历年经营情况表
   单位:元


  
   五、井下安全生产

  开始建矿时,对井下安全工作并不太明白,而且没有一套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井
下安全工作的落实,没有对井下进行“三大”规程的教育。只凭经验判断。如:副指导员张连
芬带领工人进行井下作业,为了探明有无瓦斯,竟点火柴试验,引起瓦斯燃烧,当时就烧伤 3
人。从此,领导和工人吸取教训,逐渐建立了安全规章制度和井下操作规程,设了专职安全员,
并组织井下工人学习“三大”规程细则,人人懂得安全,讲安全,处处注意安全。几年来仅出
现3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