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改革及产权结构
第三节 改革及产权结构
一、改革情况
(一)组织体制改革
以“四十字”运营方针为指导,充分借鉴国内外强势企业经验和模式,强化决策的科学性
和程序性,设立相关专门委员会,完善优化事业部组织体制。以销售公司作为试点单位,实施
事业部业务细分经营,建立内部公司,模拟法人运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分岗分级竞聘上岗。
将销售公司现有机构重组为四个内部公司:将大米销售渠道重组为精米销售公司;将水稻
销售业务重组为原料销售公司;将副产品、军供、厂商销售业务重组为专供销售公司;将国际
贸易业务重组为国际贸易公司。
(二)产权制度改革
1.原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由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组建,下
辖创业、青龙山、洪河、大兴、八五九、胜利、前进7个农场的米业加工分公司。注册资本5100
万元,
2. 2001年底,农垦总局把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吉蜜河米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珠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御绿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兴凯湖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乌
苏里江米业有限公司等重组整合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重组后的北大荒米业下辖北
珠、御绿、建三江、兴凯湖、绥化5个分公司,29个制米厂。2002年7月,召开了第二次股东大
会,将股本总额由5100万元人民币增至51 000万元人民币,并依法修改章程,增加股东,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
3.2003年7月,召开了第四次股东大会,公司同意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向黑龙江
省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让98.55%的股权,并依法修改章程。2003年底,公司被黑龙江北
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收购。
二、产权结构情况
北大荒米业的股权构成为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258.29万元,占股本总额的98.55%;
兴凯湖企业集团总公司出资741.71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