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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力管理

第二节 电力管理



  垦区在20世纪80年代的电力管理体制是行政管理性质,当时有管局级电业局五家,宝泉岭、
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九三,单位性质是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经营本管理局内的电网、
转供自发电或国网电,负责本电网区域内的供电安全。各管局的管电部门也不尽相同,其他四
个分局电业管理由当时的工业处负责。当时农场总局的工业局也叫过工业电力处。管局电业局
和电厂的关系也不一样,有电业局与电厂平行的,如红兴隆管局;有电厂既发电也供电的,如
虎林电厂;有电业局管电厂的,如建三江管局。各农场的电业部门叫法也是五花八门,有叫供
电所的,有叫电管站的,有叫供电局的,有叫电业科的,有叫通电科的 (当时的电力和通讯在
一起) ,单位的性质都是农场的一个行政部门。负责自己农场的供用电管理和收缴电费。进入
20世纪90年代,农垦人开始意识到“电是一种商品”,才开始统计供电企业的利润。当时,农
场总局决定成立总局电力局,负责管理垦区的电力企业。根据总局党委 1991年3月18日会议精
神,总局编委农总编字[1991]29号文件,决定成立总局电力局,为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总
局领导,编制 6人,第一任局长王希敏。总局电力局成立以后,逐渐理顺了垦区电力体制,总
局电力局,主要负责行业宏观管理;有电网的五个分局设农垦电业局,按企业编制兼有行业管
理职能;农场设立供电局,企业编制,负责变电运行,供电营业和管理。理顺体制后,总局电
力局开始对宝、红、建、牡、九5个电业局和虎林、红兴隆、建三江、勤得利 (1997年停发)、
讷谟尔(1995年破产) 5家电厂按照总局对垦区工业企业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首先在1995年召
开的电力工业会议上,下发了黑垦局文[1995]65号文《关于在垦区工业企业实行目标责任制
考核》和农总电字 [1995]2号文《关于电力行业的目标责任制方案》对五家分局级电业局和
四家营业性电厂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依据统计报表进行评比活动。按照65号文电力企业可
以争创“行业标兵”、垦区“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通过目标考核,促使企业重视管
理,上水平,节能降耗,增产增效,狠抓安全,杜绝事故,全面提高行业的经济技术管理水平,
1995年,只有勤得利电厂一家企业亏损,其他企业全部盈利,而且虎林电厂、红兴隆电厂、牡
丹江电业局、红兴隆电业局四家企业利润超百万。1996年垦区电力企业实现全行业盈利。盈利
1173万元。1996年,虎林电厂、宝泉岭电业局、九三电业局被总局评为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在
抓好目标管理的同时,总局电力局还制定了标准化线路和标准化变电所的验收规范。从1995年
开始,每年对五个有电网的分局进行电力线路的标准化验收和变电所的安全检查。并将验收检
查结果计入行业目标管理考核之内。1998年,国家开始着手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垦区的农
网改造工程被纳入进去。这时局长王希敏退休,电力局局长由经委主任焦凤舞代理,后又由经
委主任郭来滨代理。2001年初,总局任命李道鸣同志为总局电力局局长。负责垦区农村电网改
造的工作和垦区电力资产监管。

  1995年,经总局民政局批准,黑龙江农垦电力工业协会成立,吸收垦区电力系统的技术人
员,管理人员加入协会。通过每年的行业协会年会和论文发布会进行学术交流,评选优秀论文,
还协助总局进行电力行业的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