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一个国营农场机构的建立
第二节 第一个国营农场机构的建立
第一批国营农场是在解放战争尚未结束的情况下诞生的,创建的条件极为艰苦,情况复杂,
管理体制是多头多层次的,尚未成立一个统一的国营农场管理机构。1949年东北全境解放后,
在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领导下,于4月成立了第一个国营农场管理机构——机械农场管理处(1950
年改为公营农场管理局),管辖东北地区原黑龙江、松江、吉林、辽东、辽西和热河等省属机
械农场。管理处下设秘书室以及经理、材料、农场行政等3个科,共6名干部。改为公营农场管
理局后,下设秘书、经理、农业3 个处以及农机具研究室。管理局管辖的农场除少数分布在辽
宁、吉林两省外,大多数分布在黑龙江省。如通北、永安、八一五、鹤山等农场,都属公营农
场管理局直接领导。1951年8月,东北荣军工作委员会撤销后,所属的香兰、孟家岗、二龙山、
红星等农场,也都归属公营农场管理局领导。同时,指导省属和其他国营农场。从1950年到1952
年,除县属农场以外,新建和扩建的农场有8 处:东北荣军工作委员会领导的有宝泉岭、笔架
山、铁力农场;属公安系统的劳改农场有梧桐河、密山、花园农场;属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领
导和省营的有九三、集贤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