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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第一次形成国营农场群

第三节 第一次形成国营农场群




  1953—1955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前3年,又新建了一批农场。这批农场的诞生使黑龙江
垦区初具规模。

  195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周年的时候,苏联政府代表团致电毛泽东主席,提出帮
助中国建设一个拥有2万公顷耕种面积的大型机械化谷物农场,赠给建场所需的全套机器设备,
共计2 282台件和1套发电设备。并准备派出一批专家来中国担任建设该场的顾问。10月12日,
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复电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国营友谊农场的决定》,决定用苏联人民援助
的机器和设备组织一个大型谷物农场,指定场址设在黑龙江省集贤县三道岗地区,命名为国营
友谊农场。任命黑龙江省农业厅厅长王操犁为场长,并由王操犁、魏震五(东北国营农场管理
局局长)、张省三(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副局长)、陈剑飞(黑龙江省经委主任)、洪澍(黑
龙江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韩玉(中共合江地委书记)等6 人组成建场委员会,负责农场的
筹建工作。建场委员会在农业部和省政府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并要求国营友谊农场根据当地
土壤、气候等条件以种植小麦、大豆谷物为主,在发展谷物的基础上逐步发展畜牧业,在1955
年内完成主要基本建设工程和2万公顷荒地的开垦任务。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营友谊农场的决定》的第五条还要求:“建场委员会应特别注意加强
农场的政治工作,团结全体职工,勤勤恳恳地向苏联专家学习,努力掌握新的技术和大型谷物
农场的管理方法,并和农场周围的居民群众建立密切联系,在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中,
起应有的示范作用。”1954年11月5日,49 名苏联专家顾问抵达北京,其中有苏联农业部派来
的尼·谢·马斯洛夫,苏联国营农场部派来的马·巴·尼科连科等。中国政府组织40名专家、
教授和技术人员,与苏联专家共同负责勘测、设计和规划工作。其中,有中国科学院林业土壤
研究所副所长宋达泉教授,省水利专家柏德铭等。到1955 年2月,中苏专家完成了友谊农场土
地规划设计图,4月16 日,获农业部批准。国营友谊农场经过勘测设计后,确定地理位置:北
纬46°40′~47°15′,东经131°15′~133°,位于黑龙江省集贤县境内,佳富线福利屯车
站东60公里处。场部位于农场经营面积中心,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地下水位较低,水质良好。
场界东西长34公里,南北阔23.5公里,总面积为49万多亩。土地规划设计图确定:在该场组织
5个分场,第三分场与总场部同址;组织13个拖拉机田间生产队;11 个由生产队管理的大田作
业区,总面积30.7 万多亩;5个畜牧场附属轮作区,总面积4.1万多亩;3个草地牧场轮作区,
总面积2.5万亩;1个水稻轮作区,总面积1.5万亩。

  1954年12月21日,举行建场升国旗仪式。1955年5月2日,举行开荒典礼。经过50天奋战,
到6 月9日共开荒39.3万亩,胜利完成国家交给的全年开荒任务。中共中央和农业部于7月先后
发来电报表示祝贺。当年播种小麦5.27万亩,粮豆总产361万公斤,建场当年赢利1.2万元,到
1956年国营友谊农场基本建成。

  友谊农场的创建,得到全国各地的有力支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农业部从各省选调21名地、
县级干部,充任农场各级领导,选调12名北京农业大学毕业生担任生产技术员,又从外省的农
场、农机校选调430名农机人员。东北农学院附属农业机械化学校选拔50 名优等生提前毕业来
到农场。省邮电管理局派出20多名熟练架线工人,冒着风雪严寒架通了37公里的电话线路。合
江地区组织水利工人在七星河沿岸修筑堤防,解除了涝灾的威胁。省交通厅的筑路大军修建了
由铁路线通往场区的公路。牡丹江建筑公司承担了农场的房屋建造。

  当时,周恩来总理交给友谊农场的任务是:“出经验,出粮食,出人才。”友谊农场在建
设过程中遵照周恩来总理的指示,积累了建场经验。农场建设必须进行荒地勘测和规划。在经
营管理中实行定额管理、生产责任制、技师负责制、经济核算制以及机务管理、农艺等方面的
经验,在全省以至全国国营农场中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国营机械化农场的经营管理水平。友
谊农场的经营管理代表着垦区初创时期的经营管理水平。同年,按照友谊农场的正规建设程序,
黑龙江省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起克山大型机械化农场。它的建立为垦区国营农场的建设提供了
宝贵的经验。

  这一时期,中央军委批准农建二师开荒建场。1954 年8月,中央农业部召开会议,研究东
北地区荒地现状,讨论了农建二师转移东北进行垦殖的问题。经邓子恢副总理批准,农建二师
到黑龙江省密山地区开垦,并要求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开荒种地3 万~3.5万公顷。会议指出:
“农建二师今后应逐步走向企业化……逐步由军事编制转变为适合生产经营的社会主义农业企
业的组织形式。”8 月21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同意并批转《关于开发东北荒地和农建二师移垦
东北问题的报告》,同时上报中央军委批准。1954 年9月,农建二师奉命由山东广饶地区开赴
黑龙江省密山县。

  1955 年4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部分师、团、营三级干部座谈会,进一步讨论场址和转
业后实行工资制的问题。会后写给周恩来总理和邓子恢副总理的报告中说:“农建二师现有干
部战士8 300 余人,去年冬由山东搬到东北,尚未进行开荒工作,由于原计划开垦的密山地区
须修建巨大的排水工程才能种植,工程时间要3 年以上。故经会议研究,由黑龙江省委提出,
在宝清县以东的索伦岗、以北的张家炉,集贤县的和尚屯和富锦县的七星岗,建立3个或4个谷
物农场,基本上以团为单位建场。”报告经批准后,农建二师即组织人员继续北上踏查。

  1955年6 月,五团在松花江北岸绥滨县境内创建农场,六团在松花江南岸集贤县境内创建
农场。六团政治处主任林文章、后勤处处长崔国栋带头,当年将妻子和母亲接到农场,各团干
部和战士纷纷从山东老家接来家属。四团进驻宝清县后,一边勘测,一边抢修公路,苦战3 个
月,修路15 公里。由于遭遇80年未遇的大雨,荒原全部被淹。经省政府批准,于9月下旬从宝
清县迁至铁力县,2 000多人住在了铁力县城和附近的村屯。10月5日,在铁力县大礼堂举行建
场典礼大会。省委任命:王秀乾任场长,董彬任党委书记,岳富孝任副书记。同时将团、营、
连建制改为农场、分场、生产队。同年10月,中共中央军委命令农建二师就地集体转业,干部
战士按行政级别套改薪金制。经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批准,将二九○团和二九一团所建的
农场分别命名为二九○农场和二九一农场;二八九团时逢10月 1日建场,定名为十一农场,后
与铁力机械农场合并,更名为铁力农场。农建二师是人民解放军成建制转业到黑龙江垦殖的第
一支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