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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营管理

第三节 经营管理




  1952年9 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做出了《关于加强国营农场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总结了
国营农场创建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经营方针、工作任务、解
决问题的办法。

  一、建场方针

  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确定经营方针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的前提。初创时期,由于农场刚开始建立,一般都称为建场方针。20世纪60年代以后,大规模
创建农场任务已基本完成,称为经营方针。每一时期由于社会、经济条件不同,经营方针有所
不同。

  1949年7 月,在东北机械农场场长会议上,根据建场初期管理混乱和亏损严重的状况,第
一次提出经营方针:逐步达到企业化、民主化。1951年12月,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局在总结前四
年办场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是提高产量、质量、降低成本。强
调一切工作都要为这个目的服务。此后,各农场先后实行了一些管理制度变革,由东北人民政
府荣军工作委员会领导的8 个农场,于1952年3月取消供给制,实行工薪制。1952年9月,中共
中央东北局在《关于加强国营农场工作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
业,是整个农业经济中最先进的部分,必须改变供给制的思想和作风,树立经济核算的思想,
并有步骤地加强各种经营管理制度,使农场完全走向企业化。

  1953年12月,我国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刚刚开始,中共中央东北局在第二次国营农场
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投资少,收效快,收获大,不与民争地”的发展方针,以及“为国家
增产粮食,做到经营有利,示范农民;积累经验,培养干部;为国家积累资金,扩建新场”的
任务。上述方针和任务在1954年12月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国营农场工作会议上得到确认。经过一
系列的探索,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有所加强,赢得了1954年、1955年连续2年全省农场的赢利。

  二、所有制结构

  国营农场自1947年以来一直由国家投资建设,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机械化大农业。50
年代初,为解决职工家属生活困难以及农忙时及时提供劳动力,农场出现了家属临时工和自负
盈亏的豆腐坊、种菜组,这些少量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没有独立发展的余地。1951年,随着农场
的发展,职工成家的逐年增多,家属和子女比重相应增加,加上土地和环境条件,使职工家庭
开始在房前屋后种植蔬菜,饲养畜禽。这种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成为个体经济的萌芽。

  三、经济责任制

  国营农场创建初期,为改变过度集中的经营方式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调动生产者积极
性,从50年代就开始不断地探索和试验经济责任制。从1950年开始,许多农场根据公营农场管
理局颁布的《关于定员定额定量各方面问题的若干决定》,实行定员、定额、定量、定质的
“四定”和包车、包地、包产量的“三包”制度,以及超额分红的奖励办法,并在生产的各个
阶段中实行合同制以及机械检修等制度。1952年,有些农场的田间机械作业就实行计件工资制。
宁安农场实行计件工资后,大大提高了机械作业率,增加了工人的收入。在1956年春,黑龙江
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召开的劳动工资会议上,决定在经营管理基础较好的农场,先在农业、机务、
畜牧、基建等4 个工种中的主要作业项目中实行计件工资制。这是对经济责任制早期的探索和
实验。

  四、专业化管理

  (一)计划管理。创建初期,实行供给制管理,以经理室的物资供应计划为主。1949年2
月,实行企业化经营,由各业务部门编制生产计划,经理室汇总上报,正式批准下达,初步形
成“一上一下”制。1950年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局开始建立了统计报告制度和一整套原始记录、
统计台账,为企业化经营奠定了基础。1952年国家正式颁布《国营农场农业经营规章》,明确
规定:“农场必须制定生产、财经计划……必须在计划规定下,进行组织一切生产工作。”农
场管理局进一步提出:“国营农场的生产计划,包括数量、质量、生产成本等三个方面。”农
场的生产财务计划由经理室转到会计室进行综合上报,向企业化经营迈出了第一步。1953年国
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农场配备专职计划人员,实行“两上两下”制。先由基层逐级上报计
划建议,再逐级下达计划控制指标,然后逐级上报正式计划,经正式批准后执行。

  (二)财务管理。建场初期,按照供给制的预算管理,实行报账制,未进行费用成本核算,
机具零部件一次核销。1949年底,公布《东北国营机械农场暂行普通会计制度(草案)》,同
时选定通北农场进行会计组织机构试点,成立会计室,掌握全场的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核算和
编制预、决算。1951年,公布《东北国营机械农场暂行农业成本会计制度(草案)》,统一垦
区会计科目、会计报表、成本计算成本方法。1952年,根据国家要求,垦区进一步整顿账簿、
凭证,建立财务制度,使财务、会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1953年起,系统地学习了
苏联农业生产的阶段成本核算办法。同时九三荣军农场在各作业区建立核算组,使经济核算工
作深入基层。1954年11月,颁发《国营农场作业区(或生产队)核算组工作试行办法》,使定
额核算与群众核算相结合,达到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目的。1955年,友谊农场在苏联专家指
导下,建立会计制度,按照经济核算原则,着重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对管理费单独核算;明确
生产支出和非生产支出界限,严格掌握非生产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这对垦区会计工作起到了很
好的借鉴作用。

  (三)统计管理。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召开国营农场场长会议,提出实行经营核
算,充实会计统计人员,健全各种报表制度。同年,东北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
决定》,各农场和生产队开始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并由东北荣军工作委员会举办统计业务培
训班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学校,为垦区培训了一批统计人员。当时的生产队统计员相当于生
产队副队长,除完成统计任务外,还派工派活、调度机车、检查质量、核兑进度、打堑、扦旗、
评比等。这就奠定了生产队统计工作的基础。1951年,各农场首次完成了东北统计局布置国营
农场填报的14种统计报表。同年还完成了由中财委统计总处制定、农业部布置实施的国营农场
年度总结基本报表。

  1952年,农业部国营农场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国营农场计划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建
立场内计划统计制度,充实计划统计人员,注意计划统计工作的全面性与相关性,掌握计划统
计工作的时间性与准确性,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1952年国营农场年度总结报表增加
到17种。

  “一五”时期,国营农场统计工作有新发展。1954年,在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召开的计划
财务工作会议上,交流和推广了九三荣军、曙光、伏尔基河等农场的统计工作经验。九三荣军
农场由会计员、统计员、保管员组成核算组,核算内容为工资、附加工资、燃料、折旧等,核
算结果当日或次日公布。曙光农场完善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了日报、旬报、月报、年
报制度。这些经验,得到会议人员的充分肯定,要求在各农场普遍学习推广。1955年苏联援建
的友谊农场建成后,统计工作学习苏联的方法制度,在垦区推广了友谊农场的统计工作经验。

  (四)劳动工资管理。创建初期,由于隶属单位不同,劳动力来源、工资待遇、劳动保护
有所不同。国营农场通过各种渠道调入的劳动力,除以劳动教育为主的解放团农场的学员和以
劳动改造为主的犯人以外,均为国家正式工人,列入国家各级劳动工资计划之中,由各级劳动
工资或人事部门管理。工资制度,1947—1948年,干部、工人、学员实行供给制。供给标准是
一年粗布衣 1套、衬衣2套、棉衣1套,发日用品肥皂、毛巾。每月根据职务、级别发津贴费,
东北地方流通券200~1 000元(折合人民币2~10元)不等。 1949年下半年实行工分制。干部
320~380分,工人120~150分,一般分值浮动。每个工分的实物含量:混合粮 0.5公斤、白细
布0.1尺、豆油0.02公斤、盐0.02公斤、煤2.5公斤。分值每月根据《东北日报》公布而定,当
时有一部分工种实行计件工资制。

  (五)物资管理。20世纪50年代初,各农场逐步建立健全了物资供应系统,以国家计划分
配为主,计划外采购为辅,基本上保证油料、材料、机械配件等主要物资的供应。1950年,中
央人民政府和东北人民政府分别在北京双桥和哈尔滨王兆屯建立了物资供应站,以接转国外进
口的整台套农业机械为主。1951年开始供应农机配件。哈尔滨王兆屯建立的供应站,负责东北
地区农机配件的计划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