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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场场区和公路建设

第三节 农场场区和公路建设




  国营农场创建初期,生产、生活用房强调就地取材、因陋就简、节省开支。宁安、通北、
查哈阳、赵光农场初建时,都尽量利用日伪开拓团残留的旧房框、房基,进行简单的修整。靠
山近的造木楞房,平原地区建起拉哈辫房或草垡子房。《八五九农场志》记载:“建场初期,
受财力、物力等方面条件的限制,为了在荒原上站住脚,安下家,大批建造简易住房防暑御寒。
这些简易住房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马架子、拉哈辫、干打垒、木头垛房。”职工饮水多为人
工挖井,用辘轳转摇取水。江河两岸平原地区,地下水位较低,打压水井。靠山地方,都寻找
泉水,打泉井。

  1953年,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建设科根据农场发展需要,编制了各种地形、各种类型生产
队房区标准规划图例,房屋建设按规划进行。按这个规划,居民区均为4户1栋或6户1栋平房。
每户为1间半,计30~35平方米。栋距前后 30米,左右15米,取横成排、竖成行布局,由井字
形道路分割成方块形居住小区。各农场先后抽调人员组成专业施工队伍,基本上分房建、筑路、
建材生产等3个组成部分。1955 年以前,只有友谊农场按照苏联援建项目规划,场区有了小城
镇的雏形,其他条件较好的农场开始制定场区建设规划。

  开发初期,条件极其艰苦,各农场的公路修建大都着眼于外通内联,先求打通,修路多未
经过勘测设计。路线多是沿用日伪残留下来的所谓警备道、巡警道,或联结大车道、人行道而
定,少部分是根据土地规划确定的田间道路,并按边勘查、边定线、边施工、边通车的方针进
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