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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新建一批劳改农场

第四节 新建一批劳改农场




  1956—1960年,全省陆续建立永丰、依安、莲江口、北安、长水河等劳改农场。随着国内
外形势的变化,建国初期判处有期徒刑的犯人陆续刑满释放,多数在农场就业,劳改农场逐步
改变性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黑龙江省对边境地区进行清理,人员内迁,并疏散遣送
了一批劳改从业人员,有的遣送原籍,有的疏散到省内非边境地区的农场或农村。劳改就业人
员内迁后,劳改农场体制随之发生变化,撤销管教机构,调入农场干部和职工,接收城市知识
青年,转变为国营农场,正式归属省国营农场系统。1968—1972年,兴凯湖农场和音河农场划
归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嫩江、七星泡、格球山、山河、嫩北、北安、花园、福安、龙镇、华
山、引龙河、尾山、龙门、永丰、长水河、襄河、北安(良种场)、梧桐河、莲江口、香兰、
笔架山、依安、老莱、海伦、绥棱和岔林河等27个劳改农场,划归省国营农场管理局。仅留泰
来、凤凰山2个劳改农场。1976年,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后,对劳改农场又进行了局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