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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

第三章 领导体制

第一节 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




  从1949年10月到1966年 5月,大批转复军人、知识青年和科技人员响应党的号召,从全国
各地奔赴黑龙江,参加北大荒开发建设。黑龙江垦区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迅速发展壮大起来。

  这一时期,垦区的国营农场分为两个系统:省属农场系统和中央直属农场系统。农场均成
立了中共党组织,隶属于所在地(县)领导。党的组织有:中共农建二师委员会(1954年 9月
—1956年 1月);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党组(1955年7月—1958年7月);中共黑龙江
省农垦厅党组(1962年8月—1966年5月);中共黑龙江省铁道兵农垦局委员会(1956年 6月—
1959年11月);中共牡丹江农垦局委员会(1959年11月—1962年12月);中共合江农垦局委员
会(1958年4月—1962年12月);中共农垦部东北农垦总局委员会(1963年1月—1966年5月)。

  ——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党组和中共黑龙江省农垦厅党组。1955年 6月,黑龙江
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整编指示精神,将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局与黑龙江省农业厅国营农场
管理局合并。1955年7月16 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隶属于省人民
委员会领导。1956年6月12 日,黑龙江省委批准建立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党组,厅党
组隶属于黑龙江省委领导。

  1958年7月30 日,黑龙江省委根据中央关于将企事业单位下放的精神,决定将省国营农场
管理厅合并到省农业厅,改为黑龙江省农业厅国营农场管理局;省国营农场管理厅所属农场下
放给所在地区的党委领导。1958年10月10日,省委同意省农业厅党组的意见,要求各地委和有
关市、县委加强对下放农场的领导,根据省委决定,原省农场管理厅所属农场陆续下放到所在
地委,地委又将农场下放给县委领导。

  由于农场领导管理体制发生了由集中到分散的重大变化,而农场计划、物资、资金、人事
管理却没有随之改变,造成了农场资金缺乏,物资供应中断,给农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影
响。针对这种状况,省委本着有利于加强对国营农场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积极性的原则,
于1959年下半年,对原省营农场的领导体制作了调整:将九三、查哈阳、赵光、二龙山、十一、
红色草原、哈拉海、克山 8个较大型的农牧场归省农业厅领导。其他农牧场由县委领导改为由
地、市委领导为主,县委领导为辅。同时确定农场实行和地县双重领导体制。

  1962年3 月,黑龙江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和省委国营农场工作会议关于调整国营农
场场队规模和管理体制的精神,决定将九三农场所属10 个分场、赵光农场所属6个分场、查哈
阳农场所属8个分场、红色草原牧场所属9个分场改为独立场,为独立核算单位,直接领导场务
事宜。同时撤销原来的4个总场部,设立省农业厅九三、赵光、查哈阳、红色草原4个地区国营
农场管理局。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在行政业务上归省农业厅领导,党的组织关系隶属所在地区
党委。

  1962年 8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将黑龙江省农业厅所属地方国营农场管理局划出,设立
黑龙江省农垦厅,厅机关设在哈尔滨市。农垦厅建立党组,隶属于黑龙江省委,厅机关设党总
支委员会,隶属于厅党组。同年 9月18日,省人委办公厅通知,省人委决定:将九三、赵光、
查哈阳、红色草原4 个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统一归省农垦厅领导,并改称为黑龙江省农垦厅九
三农垦局、黑龙江省农垦厅赵光农垦局、黑龙江省农垦厅查哈阳农垦局、黑龙江省农垦厅红色
草原农垦局。1963年末,经省农垦厅批准,设立黑河农垦局。地区农垦局是省农垦厅的派出机
构,在行政业务上归省农垦厅领导,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在地区的党委。红色草原农垦局交
大庆市领导。

  ——中共黑龙江省铁道兵农垦局委员会和中共牡丹江农垦局委员会。1954年秋,在王震同
志的号召下,铁道兵第五师副师长余友清带领干部、战士,来到黑龙江省虎林县创建第一个铁
道兵部队农场——八五○农场。1955年元旦,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八五○部队农场在虎林县
正式成立,余友清任场长,阎斌任党委书记。

  1955年夏天,王震同志两次视察了铁道兵八五○农场。根据八五○农场建场的经验,8月14
日,王震同志向党中央递交报告,提出“铁道兵部队退役官兵,举办国营农牧企业”的建议,
得到了中央的肯定。

  1956年6月6日,经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农垦局在密山县成立,
同年9 月成立铁道兵农垦局临时党委。铁道兵农垦局是国家农垦部直属企业,受国家农垦部党
组和黑龙江省委双重领导。同年10月11日,根据农垦部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农垦局更
名为黑龙江省铁道兵农垦局,因局机关设在密山县,亦称密山农垦局。

  1958年 9月23日,王震、张林池、胡立教三同志,写信给黑龙江省委《关于密山、合江农
垦局所属国营农场建立人民公社以及建立人民公社以后体制等问题的请示报告》。同年10月17
日,黑龙江省委对这个请示报告作了批示:“省委同意王震、张林池、胡立教三同志关于密山、
合江农垦局所属国营农场建立人民公社及建社后体制等问题的报告。”同时,将这个文件报告
了中共中央。年末,铁道兵农垦局开始与虎林县、饶河县、密山和宝清两县的一部分合并,建
立县联社。各农场成立人民公社。县联社采取政企合一的形式,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联社党
委即县委,也是农垦局党委,联社管理委员会即县人委,也是农垦局的办事机构,联社领导机
关设在虎林县虎林镇,受国家农垦部党组和中共牡丹江地委双重领导。

  1959年11月,黑龙江省铁道兵农垦局改名为牡丹江农垦局,农垦局党委与虎饶县仍合二为
一,隶属于中共牡丹江地委。1962年4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和黑龙江省委的决定,牡丹
江农垦局与虎饶县正式分开,从而结束了三年零五个月的“局县合一”的局面。局县分设后,
农垦局党的组织形式和隶属关系不变。

  ——中共农垦部合江农垦局委员会。1957年 2月,在全国国营农牧场工作会议上,中央农
垦部提出在佳木斯成立一个农垦局,把这个地区的农垦部直属农场和省属农场统一由中央农垦
部直接领导。黑龙江省为了把有限的资金和物力,集中开发西部和北部地区,加快省属农场事
业的发展,同意了中央农垦部的意见。1958年初,双方正式办理了有关农场移交手续。同年4
月10日,王震同志在汤原县宣布正式成立合江农垦局。农垦局机关设在佳木斯市。

  1958年5月至1960年5月,合江农垦局设立党组。1958年 5月,经中共农垦部党组批准,成
立中共合江农垦局党组,王震兼任党组书记兼局长。1959年4月,黄家景任党组书记。1960年5
月至1962年12月,成立中共合江农垦局委员会。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合江地委。

  ——中共农垦部东北农垦总局委员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东北三省国营农场的
领导,开发三江平原,建设商品粮基地,于1962年11月18日,决定将牡丹江农垦局与合江农垦
局合并,设立东北农垦总局。1963年1月1日,东北农垦总局在佳木斯市成立。

  东北农垦总局是农垦部的直属局,是农垦部在东北地区的派出机构,同时受中共中央东北
局和黑龙江省委的领导。它的任务是直接领导和管理农垦部在黑龙江省的直属农垦企业。